黨政軍退出媒體 蔡食言而肥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眾所周知,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在4月14日深夜,以粗暴方式要求中廣所屬音樂網、寶島網兩頻道下架,震驚社會各界與嚴重損害廣大聽眾權益,當時國民黨立院黨團即已痛批,蔡政府此一突襲式查封媒體行徑世所未見,完全暴露其獨裁、專橫作風跟北韓政權無異,為台灣民主留下難堪的汙點。 16日媒體報導,行政院會15日通過「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條文明定由政府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辦理全國性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等傳播事項,一旦法案三讀通過,目前除了以公視、華視、宏觀為主的公廣集團外,將另有一個新的公廣集團誕生。 客家公廣集團除客家電視台外,客委會自接收中廣頻率所成立的「講客廣播電台」也納入其中,但由於「講客廣播電台」由政府成立,引發外界對於黨政軍介入媒體經營的疑慮。黨政軍退出媒體是民進黨長期以來的訴求,但「講客廣播電台」將於6月23日舉行開播活動,證明民進黨堅持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民主價值,已經完全破功,食言而肥的「髮夾彎」,黑手伸入媒體重出江湖,將遭全民唾棄。 政府收回中廣音樂網、寶島網兩頻道,名為要轉給客委會申請的「講客廣播電台」與「全區原住民族廣播電台」,幾乎就是由國家做莊,將頻道納為政府己有,此舉與民進黨人當年積極鼓吹「黨政軍退出媒體」,進而促成廣電法修法的民主價值,豈不相違背?蔡政府昨是今非令人寒心 。 《廣電法》第五條明訂:「政府為特定目的,以政府名義所設立者,為公營廣播、電視事業」,因此客委會依「特定目的」是可申請廣播電台,但這「特定目的」是想為客家族群服務,還是想透過政府控制媒體,來幫政府擦脂抹粉呢?多年來,《廣電法》第5條與「黨政軍三退條文」(第5-1條)相牴觸,這兩條文根本不應該「並存」,留下巧門讓「居心叵測」的執政者利用,實在應加以修改。 假如黨政軍退出媒體是確立的價值,政府該做的是極力減少政治色彩在媒體展現,而不是用各種方式偷渡公權力到媒體之中。否則所謂的公廣集團越來越大,只是永遠讓在野黨呼籲政府退出媒體、但執政黨永遠將公廣集團視為操作輿論和政治酬庸工具而已。 基本上政府直營媒體都是開民主倒車的做法;況且目前電視頻道已有客家台與原民台,現今政府還有麼「特殊目的」?假藉關懷少數族群進行操控媒體與騰出空位安置插人馬罷了。 我們一再呼籲,政府若有政令宣導或政策宣揚目的,可考慮以協商方式要求電台撥出一定比例時段協助,如同過去台北市政廣播電台的作法,況且民間向來比政府做得好、更有效率,而不是直接扼殺民間優良頻道,進而占為己有。 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早已成為朝野和社會共識,甚至已經透過立法禁止的情況下,行政院通過的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又要授權客委會經營「講客廣播電台」。雖然客委會表示,這只是過渡性質,未來講客電台仍將納入公廣集團獨立運作。但這是否代表「黨政軍介入媒體」的問題就不存在?各界都相當存疑! 201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