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質疑財產不當取得 救國團強調:收入合法正當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舉行「救國團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會。(張薷攝)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舉行「救國團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會。(張薷攝)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舉行「救國團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會,救國團強調,行政院、教育部、內政部等政府部門均已以公文書證明救國團是為協助國家履行公行政任務,而接受政府補助,均是合法正當,與國民黨黨產無關。委任律師劉昌坪更在會中指出,蔡英文總統都當過救國團講師,立法院前院長蘇嘉全、駐日代表謝長廷參與過救國團建行與研習活動,可見也是認同救國團理念。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7日舉辦「救國團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案」的聽證會,邀請救國團代表、委任律師、會計師等出席。黨產會調查報告指出,救國團是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討論後決定籌設,救國團密切協助國民黨深入校園從事青年服務工作,其舉辦的寒暑假青年育樂自強活動,是依國民黨指示執行防制台獨活動及海外對匪鬥爭工作,具有政治目的。

黨產會調查報告指出,救國團所累積的財產與國民黨威權體制密切相關,非救國團提供勞務而取得的對價,違反政黨本質且悖於民主法治原則。黨產會認為,救國團以無償占用、借用公有房地,在各地興建活動中心,營利豐碩;與救國團所宣稱以低價或免費提供學生休閒等而有虧損,故接受政府合理補助的情況,顯有落差。

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指出,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許智傑都曾當過救國團的指導委員,且蔡英文在1992年也受邀參加過救國團舉辦的國際經貿研討會,蘇嘉全、謝長廷也參與過救國團活動,「這些人應該不會被脅迫、利誘,一定是認同救國團理念,否則這些人都是臥底嗎?」

救國團代理人秘書處長鄭斐文表示,救國團財產合法取得,結餘從未流到國民黨或私人手中;救國團未妨礙政黨公平競爭或民主憲政秩序,救國團未危害國家利益或任何個人;當黨產會要沒收救國團財產時,應通過大法官解釋的法律保留、平等、比例等三項原則的檢驗,切勿忽略救國團的努力與付出。

救國團表示,救國團受政府委辦各項活動,政府固有補助,救國團也投入大量人物力,而政府亦獲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這種補助跟補助私立學校、民間團體、社福機構、基金會等並無不同,所以行政院以公函確認「救國團既依法盡應盡之義務,亦依法推展團務」。

救國團強調,早期參加救國團活動的青年,試問哪個青年覺得是受到救國團強迫而參與?「各項活動並非國民黨黨務活動」,已於聽證會前向黨產會申請調查證據,提出近180人證人名單,重申調查證據必要,希望透過這些證人的親身經驗,絕對會比黨產會調查報告所間接引用資料隻字片語及籠統論斷,更能夠說明當時客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