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更新補助限辦理融資機構 租賃業:老舊計程車 多看有吃嘸

工商時報【黃惠聆╱台北報導】 為協助老舊計程車,提升公共運輸服務品質及能源使用效率,交通部日前推出「鼓勵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方案,然而該方案限定辦理融資機構,租賃業者表示,多數老舊計程車司機購新車時無法申請貸款補助。 交通部在日前公告「交通部鼓勵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要點」,在補助要點第三條中說明,新車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者,限向下列機構辦理分期付款:(一)金融機構。(二)汽車銷售業者之關係企業,其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應收帳款收買業務。 若依交通部上述規定,計程車司機業者只能向銀行以及汽車相關的租賃業者辦理新車分期付款才能得到交通部補助,購買燃油(含油氣混合)全新計程車,每輛補助購車費15萬元;購買油電混合車新車補助25萬元;購買電動計程車,全新每輛補助35萬元。 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表示,該租賃公會的會員公司所承作業務,一半以上金額是屬於車輛及運輸設備,其中有相當多是屬於計程車司機、計程車行、交通公司及合作社,會向租賃業辦理分期的計程車司機、計程車行、交通公司及合作社,有相當多是缺乏信用資料、財力證明較弱及無明確收入證明,正因向銀行申請核貸困難,才會轉向租賃業申請貸款。 租賃業者表示,因為交通部補助要點只限金融機構,以及汽車銷售相關的租賃業者承作的計程車更新案件才能得到補助,會讓多數計程車司機分期貸款買車時沒有辦法得到交通部的補助,或者必須購買特定品牌作為計程車,這項規定恐使交通部該項政策美意會被打折。 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也表示,希望交通部能開放租賃公會所有會員公司一律適用,以鼓勵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要點,協助金融服務弱勢的計程車客群更新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