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軍士官志願役留營!國防部放寬「三年考績需甲等規定」

記者李俊毅/綜合報導

明年2024義務役役期將恢復為1年,國軍主戰部隊仍由志願役組成。但近年來志願役服役人數逐漸降低,截至今年6月底,只有15萬5218人,降到5年新低。為了提高留營率,國防部放寬留營規定,軍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考績考核條件,調整最近三年考績,二年甲等以上,一年乙上以上者,得留營、入營。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近期發布「國防部主管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指出明年國防部明年度預算編列金額為4405億餘元,較今年度增加7.67%,其中軍購相關的「軍事投資」占了34.65%。

報告還指出,國軍志願役人力逐年降低,自2021年底達到最高的16萬484人後就不斷減少,今年6月底更降至15萬5218人,創下2018年度以來新低,眾多支領戰鬥加給部隊的「編現比」不到8成,對於人力培訓會是一大問題。報告認為,國軍近年對美軍購陸續結案,但還需訓練精良的官兵負責操作,其主要還是以志願役官兵作為作戰部隊主力,規模需求不會因為恢復義務役而降低。

為因應人力降低衝擊,行政院公報資訊網13日預告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3條及第6條修正草案。

國防部表示,為周延軍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機制,健全其服役制度,鼓勵其積極爭取留營機會,因此修正相關的規定。

對於軍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條件,原規定考績考核,最近一至三年均在甲等 以上,且考績品德分項評鑑在甲等以上。但初任官第一年度考績得為乙上。新草案規定調整為,最近三年考績,兩年甲等以上,一年乙上;未具三年考績者,考績均在甲等以上;但初任官第一年度考績得為乙。

不過,國防部說明,考量軍官士官如於核定留營後之第二年考績無法評列甲等,因無法再申請留營,致無心於部隊工作,衍生部隊管理問題,為鼓勵該類人員戮力從公,有爭取留營機會,因此修正考績考核留營甄選條件,調整為最近三年考績,二年甲等以上、一年乙上以上者,得予留營、入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