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清概受賄2.3億 一審判刑15年

旺報【記者徐維遠╱綜合報導】 去年4月遭「雙開」的前大陸國台辦副主任龔清概受賄案20日一審宣判,經審發現他收賄共計5352餘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台幣2.3億,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長期在福建省任職的龔清概2013年從平潭實驗區管委會主任轉任大陸國台辦副主任;去年1月,中共中紀委宣布,龔清概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央視報導,河南省安陽市中級法院20日公開宣判指出,龔清概在1996年到2015年間,先後在擔任福建省晉江市市長、中共晉江市委書記、福建省南平市市長、福建省委平潭實驗區書記兼管委會主任時,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徵用土地、工程建設、調整規畫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賄款5352餘萬元。 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出,被告龔清概行為構成受賄罪,但鑒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待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並檢舉揭發多人違紀違法線索,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法院宣判,龔清概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另據中紀委官網消息,14日下午,北京大學黨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通報北京大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典型案例,其中包含北大副校長兼總務長王仰麟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副校長兼教務長高松違規受邀參加宴請,對其進行提醒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