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女童光天化日遭身障男強擄 母痛訴:仗著有身心疾病就可以隨意侵犯嗎?
[Newtalk新聞] 桃園市龜山區陸光路昨日驚傳有12歲女童當街遭陌生男子強擄,當時女童嚇得放聲尖叫卻遭對方拉扯拖行,經附近民眾伸援,女童才得以獲救。市議員黃瓊慧今(28)日發文指出,經與女童母親聯繫得知,協辦警方竟透過社工詢問她們要不要和加害者和解?據悉,涉案男子疑似患有身心疾病,女童母PO文痛訴,「仗著有身心疾病就可以隨意侵犯嗎?那我家孩子現在有心裡陰影了,這債誰來還?」
黃瓊慧表示,昨日事發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女童呼救吶喊的畫面讓很多爸爸媽媽聽到都心碎了,她與女童母聯繫後,發現此案協助報案的龜山分局缺乏同理心,居然透過社工問她們要不要和解,女孩未滿12歲,加害者已經滿18歲,有中度的智能障礙,為身障人士。
黃瓊慧指出,這種案件層出不窮,也是社會的不定時炸彈,女童母之所以上網PO文,除了心疼自己女兒在此事受到的驚嚇和委屈,更多的是對此事的無可奈何,「難道因為對方是身障人士,此事就這樣算了嗎?」她指出,由畫面很清楚的可以看到,這根本算是強制猥褻了,但卻因為該男是身障人士,最後可能會不了了之,也不免讓人感到無奈。
市長張善政今日上午在議會總質詢,對於此事,他表示,加害者過去有精神方面的病歷,衛生局及社會局會檢視其病歷後,評估是否有加強醫療必要;另一方面,社會局也會針對受害小女童提供心理輔導協助。
張善政表示,目前案子由檢方偵辦中,詳細的情況只能有限度透露,待案情明朗後,市府會就需要加強部份全力來做、全力來關心。
衛生局長賈蔚指出,加害者曾有就醫紀錄,但此次行為與其就醫紀錄是否相關仍需了解,加上個案並不是性侵、家暴、毒藥癮等列案管理中,非定期訪視個案,之後若醫師判定有收案必要,會收案定期訪視。
警察局長吳坤旭表示,昨日上午龜山分局接獲報案後,就馬上通知社會局社工到場,也跟檢察官報告,整個偵辦進度,都依照檢察官指示偵辦當中,對於涉案人的部分,警方也有給予約制,確保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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