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揆:月底前未安置收費員 嚴罰遠通

還我工作權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表示,遠通若到6月底仍未完成國道收費員安置,交通部須嚴格執行行政裁罰。圖為400多名國道收費員占領林口第二交流道出口匝道,要求保障工作權。(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楊舒媚、曾懿晴╱台北報導】 國道收費員至今未安置完成。行政院長江宜樺昨日於行政院會聽取交通部「國道收費員轉置辦理情形及後續作為」報告後表示,遠通公司若到6月30日仍未完成應有的承諾,交通部必須按照合約嚴格執行行政裁罰,讓外界看到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心。 交通部表示,會強力要求遠通合約上承諾的5大事項,若6月底沒完成承諾,會先給1個月改善期;倘屆滿還是沒達成,按天計罰,1天開罰50萬。 江宜樺說,高公局雖已要求遠通公司提供分區足額、無學經歷限制職缺,並協助辦理多場徵才媒合會等,惟目前仍無法完成所有收費員轉置作業;另據交通部分析,除部分歸因於遠通所提供的職缺條件外,也有部分收費員自身考量,包括工作地點、輪班、及參加工作媒合的意願。 另江宜樺也責成交通部積極對外說明政府立場,並加強與收費員溝通,以免影響轉置工作的推動。他並認為,為了讓收費員安心,避免轉職後遭受不公平待遇,交通部所提成立申訴處理小組的建議應屬可行,可商請勞動部派員參與。 交通部表示,目前高工局成立了「關懷小組」,針對個別收費員持續保持聯繫,瞭解需求、予以說明;第二,高工局成立「申訴小組」,請勞動部、與自救會成員加入,讓申訴透明、公開;此外,6月底交通部長葉匡時會與自救會成員面對面坐下溝通,表示政府解決的誠意與決心。 遠通電收表示,目前還有54名收費員轉置作業以來完全沒有回應,67人書面表達希望國家安置,呼籲收費員主動參與工作媒合,6月底將與高公局釐清轉置責任認定。 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指出,目前遠通電收提供的無門檻職缺尚有近250個,國道服務區職缺還有39個,距離月底還有2周,希望收費員盡力參與轉置。 至於行政院要求交通部月底一到未完成轉置就開罰,陳世莉表示,將與高公局研商,針對有轉置意願卻未曾參與工作媒合的收費員該如何認定。若遠通半年來持續聯繫,卻未曾回應的收費員,屆時可能會視為收費員有不同的生涯規畫,將訂出最後轉置時程,並提供5個月轉職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