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 收費新費率上路

為了改善營建工地空氣品質,提升營建業主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的經濟誘因,環保署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新費率從今年元旦實施。基隆環保局再次呼籲營建業主,應預先編列足夠經費並依規定於開工前申報繳納。 環保局說,此次修正主要是新增「疏濬工程」的類別及費率,由現行適用「其他營建工程」類之費率,增定為適用「疏濬工程」類,改以運出工地的土石體積(鬆方)為費基,以反映其污染之外部成本;並調降區域開發工程的面積認定門檻,由五公頃修正為一公頃,以符合現況;並將雨水溝(如新建、改善等)工程,由其他工程類改列為管線工程類別。 基隆環保局表示,此次修正重點,除了上述相關規定之外,為了鼓勵營建業主採用效較佳的防制設施,對於屬於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稱的第2級營建工程,如果,該業主採行第1級營建工程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者,可報經當地主管機關同意,得以較低費率(第一級)來計徵空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