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首座談 外國機構投資人免證所稅達共識

財政部今天(5日)召開財政健全小組有價證券資本利得稅首次座談會。財政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會議初步達成在台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機構投資人的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應維持免稅等共識;另外與會成員也認同,「量能課稅」應是此次稅改的基本原則。 財政健全小組有價證券資本利得稅首次座談會,5日由財政部長劉憶如和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共同主持,與會代表除有價證券分組委員25名出席外,並另外邀請4大會計師事務所與會,分別簡報香港、新加坡、日本、南韓和美國對於證券交易課稅的規定。 接著,與會成員針對外資和個人課徵證所稅的部分紛紛提出看法。摩根大通證券台灣董事長林照寰表示,財政健全小組在上周將資本利得稅列為最優先討論的議題後,外資就相當關心後續發展。他認為,由於目前多數國家對於非當地的居民或是外國專業投資機構都沒有課稅,因此,若台灣最後決定針對這些族群課徵證所稅,對股市的衝擊會相當大。 林照寰說:『(原音)既然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國家或是所有的國家,對於非住民或是專業投資機構都沒有課稅的情況下,如果台灣要做一個新的東西,或嘗試做一個新的東西,影響當然會很大。』 財政部也表示,經過討論後,首次會議初步達成2項共識,也就是比照國際作法,外國機構投資人的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應維持免稅;至於所謂的「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指的是在台灣境內沒有設立固定營業場所、也沒有營業代理人的法人,例如像是美國加州教師退休基金(CalSTRS)在台灣投資證券所得免稅。 另外,與會成員也認同「量能課稅」應是此次稅改的基本原則。至於證所稅的改革,是否經由「最低稅負制」層面擴大,或另外建立一套制度,則意見不一,留待下週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