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需要稅務的妥速審判法

遭羈押14年的死囚鄭性澤再審案,台中高分院檢、辯分別援引刑法、刑訟法、妥速審判法,認為鄭無犯罪嫌疑,庭訊後,宣示鄭性澤限制出境、出海,解還台中看守所,由台中高分檢開立釋票後放人。鄭母以及弟弟聽到獲釋不敢置信。鄭母說,全家能團圓,這是最好的母親節禮物。但重點是,這代表台灣的司法人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反觀稅務呢?台灣百姓的賦稅人權實在是差得可以。親友只因同名同姓,就被稅單困擾了三十多年才休止;更有不知姓名就用「雞排」、「紅茶」、「飯糰」開出稅單,都不用調查吔!實在是令人嘆為觀止,這是財長張盛和領導下的賦稅人權。政府不用證據,就用假稅單向百姓凌虐了十年、二十年,顯現台灣的賦稅人權還處於戒嚴時代的水準。 百姓期待新政府新作風,但看到新準財長是張盛和一手帶大的許虞哲先生,也是課稅高手,去年超徵1877億的稅收,與張盛和有同等的貢獻。但仍然期望新財長可以聽到張盛和聽不到的聲音,要重視「賦稅人權」,尤其是刑事有「妥速審判法」,稅務當然也要有「妥速審判法」,更不應該有欠稅就限制出境等等迫害人權的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