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危機/四物、四物飲藥品食品分不清 衛福部擬納管加註警語

中藥危機/四物、四物飲藥品食品分不清 衛福部擬納管加註警語

「女生的好朋友」、「生理期後的修護」、「讓妳好氣色」…。萃取漢方四物湯為基底的「四物飲」這幾年蔚為流行,各家廠商推出的四物飲配方各不同,有些添加青木瓜、有的強調「紅潤系玫瑰配方」,不一而足。 不少女性天天一瓶四物飲,將其奉為美容、調養經期不順聖品,但是搞不清楚該不該喝、該怎麼喝的人也不少,網路留言板熱烈討論四物飲的使用方式,相互詢問究竟該經前喝、經後喝,能不能天天喝? 施純全:濫服四物飲可能傷身或延誤病情 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義守大學學士後中醫學系副教授施純全表示,四物飲的問題存在已久,這可以說是另一種「食安危機」,藥品與食品的界線不明,恐怕會讓民眾陷於危險之中。 施純全表示,「四物湯」是中醫的「固有成方」,使用熟地黃、白芍、當歸及川芎這四味中藥材,主要的作用在於補血調經,幫助改善因血虛引起的貧血、頭暈、手腳冰冷、臉色發白,以及痛經等不適症狀。 不難理解民眾喝「四物飲」是希望得到四物湯的療效,但施純全說,四物飲究竟有多少「四物湯」成分,或是只取其「味」,都沒標示清楚;且民眾當食品天天喝,若體質不合反而傷身。 施純全不滿政府縱容廠商用這中藥固有成方的名稱去當食品賣,影射療效,「大吃中醫的豆腐」,呼籲衛福部別再當「縮頭烏龜」,應盡速管理。 施純全醫師認為,政府不該縱容廠商把中藥固有成方當食品賣。圖/楊惠君 陳潮宗:四物飲應列成藥或中醫師指示用藥管理 台北市中醫師公會名譽理事長陳潮宗指出,考量自古流傳的飲食習慣,許多中藥材被當食補入菜,因而衛福部將部分中藥材列為「藥食兩用」,例如枸杞子;有部分列為「可調味用」,例如當歸,可做為「食品添加劑」取其風味。 坊間販售的「四物飲」雖是取四物風味,劑量低但仍有藥性,陳潮宗說,最擔心的是民眾將其當食品天天喝,累積起來的濃度不可小覷、無異於藥,對民眾來說就有風險。 陳潮宗表示,四物湯是偏熱性的中藥養生方劑,並非每個人體質都適用,若體質不合,服用後可能上火冒青春痘、或是腹瀉。包括臉潮紅、頭皮油、腸炎腹瀉者都不適合服用,經由中醫師診斷才安全。 因此,陳潮宗建議四物飲應該要管理,否則就像任由民眾把藥材當飲料喝,「當然不行」,應列「成藥」管理,標示療效及副作用等;或將其列為「中醫師指示用藥」管理。 陳潮宗醫師認為四物飲要納管。圖/陳潮宗提供 施純全:亂用濃縮萃取產品 對健康有風險 施純全認為,除了四物飲這類以固有成方名稱去販售的食品要管理之外,人蔘飲品、靈芝飲品這類以中藥材或草藥為基底的食品也都應該管理,或是加註警語。臨床上曾有中年男子原本控制的高血壓忽然失控,詢問之下才發現是為了「補身體」一天喝2罐人參飲,結果肝火過旺、血壓飆高,危害健康。 此外,施純全主張濃縮或萃取的食品也該管理。他舉例,國人常用於煮食咖哩的「薑黃粉」,由薑黃直接磨粉沒什麼問題,但濃縮了、改變它原來的原貌,變成「薑黃錠」或「薑黃液」就應管理,因為究竟濃縮幾倍、合成了什麼成分,都該清楚標示,否則民眾不知不覺吃下肚的是什麼,難以得知。 施純全最近接獲一位女性患者,因為月經持續來了一個月止不住前來就醫。他詢問病患最近的飲食狀況,患者回想自己因為聽說薑黃對身體很好,可以抗發炎又能保肝,購買薑黃濃縮萃取錠服用,一天兩顆,結果產生月經不止的副作用。因薑黃具有活血性質,若是不諳體質胡亂吃,且劑量又大,就會出問題。 另外像是「藥食兩用」的紅豆(赤小豆)具有消水腫的功效,施純全表示,一天食用量建議不超過30公克,但有些「紅豆水」產品一瓶卻標示80公克,若是天天喝可能造成腎臟負擔。 施純全說,就像有些更年期婦女藉由補充「大豆異黃酮」舒緩不適症狀,若是每天喝點豆漿、吃點豆腐,適量補充對身體有益,但是吃濃縮萃取的大豆異黃酮食品或保健產品,卻有可能造成異常出血甚至致癌風險,建議民眾多吃「自然食物」,安全性較高,少吃濃縮或萃取的食品。 立委林靜儀:四物濫用亂象百出 衛福部應拿出辦法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具有婦產科醫師背景,她表示過去執業時就發現四物湯遭濫用的情況普遍,可說「亂象百出」,她曾遇媽媽亂買四物湯燉給2歲女兒喝,結果小女孩乳房變大;30歲女性因壓力導致子宮內膜異常出血,媽媽未經中醫診就擅買四物燉湯給女兒吃,結果補到出血不止。 也有產婦以為產後要喝四物湯調理,喝了一個月四物湯,本來生完小孩沒貧血,喝了四物湯之後一直出血,變嚴重貧血,嚇得趕快就醫,經詢問中醫才發現用法完全錯誤,四物湯不適合產後飲用。 林靜儀說,衛福部默許廠商以中藥的固有成方的名稱去販售食品,會讓民眾更加混淆,認知不清,以為擅自服用四物是安全的。「不論中西醫用藥,都不該被當成食品或飲品販售」,衛福部中醫藥司和食藥署該研擬最妥適的管理辦法,讓民眾清楚自己吃下喝下的是什麼,別讓藥食兩用變成無法督導的濫用危機。 四物飲中四物劑量不明、自行購買服用的效果與風險也未知。圖/張良一攝 衛福部中醫藥司:已與食藥署商討對策 長遠有待修法規範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表示,四物湯是中藥固有成方,但是其四味藥材因廣為民眾做為藥膳食補之用,食藥署皆表列為可供食品使用的品項,可酌量添加於食品之中,因此業者取「四物」為產品名,但實際上原料、濃度皆與固有成方不盡然相同,准予以食品樣態販售。 不過站在中醫藥管理的觀點,陳聘琪表示,四物飲的藥性濃度固然較低,但民眾長期飲用仍有藥用效果,因此近來已與食藥署密切研商,希望管理原則訂得更明確,讓業者依循,也保障消費者安全,研擬方向包括限制濃度或固有成方不能全部使用等,待取得共識後,會再跟業者代表說明。 衛福部中醫藥司藥證科長陳昭蓉也坦言,四物飲的管理有其困難,雖產品名稱有「四物」兩字,但內容物另有添加其它成分,難以認定為固有成方。為解決此問題,已與食藥署討論,初步希望先從產品標示解決,希望廠商明示添加成分的劑量、並加註警語等。 但長遠來說,陳昭蓉和陳聘琪都認為,四物飲或類似產品的管理應從法制面著手,應在《藥事法》或《食安法》中,針對這類可供調味或可藥食兩用的中藥材加以明確規範,讓食品業者有依循,同時也去掉可規避及模糊空間。 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表示,四物飲的管理主要視中醫藥司的認定,若中醫藥司認定其為固有成方,明確告知「界線」,那麼食藥署會明確查處,否則即依食品相關法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