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同姓 國稅局更離譜

受同名同姓之累,法官從電腦搜尋條件比較符合的,現任職於梨山賓館的執行副總林閔政,就直接被傳換來當證人;這樁法官未能明察秋毫,如此草率隨機挑人的擾人事件,讓當事人直呼司法太可怕了! 筆者的親友更可憐,被一張同名同姓的稅單玩弄了30多年,國稅局可以從「無」到「有」,改住址、性別、身分證字號,煞有其事地開出一張「無中生有」的稅單,然後每年像候鳥般準時報到;折騰了二十多年後,竟然開出鉅額之罰單,接著法院最嚴重的處分來了「凍結財產」、「禁止治產」、「限制出境」…國稅局用盡所有的手段,窮追一張莫須有的稅單,踐踏小老百姓的賦稅人權,讓老百姓生活在恐懼不安中,情何以堪? 103年行政執行署新增待強制執行的欠稅欠費案件約477萬件,若以該年台灣有2,343萬人、838萬戶來看,平均每4.5人或1.75戶就有欠稅欠費問題!表面上好像說台灣人愛逃漏稅,但反過來說,難道是因為有獎勵金讓稅官們愛課稅,所以這些欠稅案件中,恐有相當比例是冤稅案?顯現台灣的賦稅人權是重度被戕害的,期望馬總統剩下一年的任期,可以提昇台灣的司法人權與賦稅人權!真正實踐國際人權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