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譴責國、民兩黨迫害台灣立場堅定的洪素珠!
6月11日媒體報導今年228紀念日當天,洪素珠在高雄228公園現場幫忙記錄活動,聽到有人說「台灣人笨」、「不是中國人殺的」等,覺得好奇才過去談談,進而有後面的2分半影片,對方先口角衝突。 洪素珠與1949逃難來台老榮民兩個社會基層人民之間有關6、70年來台灣、中國認同不同,再加上對話不對勁 (榮民:你媽勒個屄。洪素珠:你罵什麼你?榮民:罵…我…我…(老伯舉起助行器試圖威嚇)) ,爆發衝突。(見6月11日蘋果日報) 某些媒體公開大力譴責洪素珠「辱罵」老榮民「中國難民」,醜化、仇視洪素珠。洪素珠「辱罵」他人變成不道德的氣氛發酵後,接著蔡英文、林全、民進黨、國民黨等再共同加入譴責迫害洪素珠,而蔡英文、國民黨、洪秀柱、朱立倫再於臉書相互讚許,兩黨一家親,變成端午節4天連假的大新聞! 媒體如何醜化、仇視洪素珠呢?媒體、蔡英文、林全、陳菊、民進黨、國 民黨等說洪素珠「辱罵」老榮民「中國難民」,是破壞族群和諧、製造社會 對立、歧視言論。 但說「難民」、「歐洲難民」、「中國難民」等名詞是辱罵嗎? 6月1日媒體報導達賴喇嘛日前接受德國媒體採訪,針對「歐洲難民」潮 表示歐洲已經接納了太多「難民」。 3月21日羅馬天主教教皇方濟各,在復活節前的棕櫚主日禮拜上,促勿對「難民」問題袖手旁觀。 從達賴喇嘛及教皇方濟各皆使用「難民」、「歐洲難民」等名詞,可見「難民」、「歐洲難民」及「中國難民」都是普通話、普通名詞,不是辱罵!何況6月7日蔡英文出席「歐洲難民婦幼關懷中繼站」捐贈儀式,指出面對「歐洲難民」的議題,也是用「歐洲難民」一詞! 媒體說洪素珠「辱罵」老榮民「中國難民」,根本就是媒體故意以「辱罵」一詞來醜化、仇視洪素珠,煽動社會一些較不理性的人起哄,再由 Chinese Taipei 蔡英文、林全、陳菊、民進黨、國民黨等及一些較不理性的人共同加入迫害譴責洪素珠,譴責洪素珠對抗「中國」、「中國難民」! 媒體又報導高雄地檢署下週一上班日會立即分他案了解詳情,並將詢問榮民其有無要提出刑事告訴,以保障其法定權益。但榮民罵洪素珠:你媽勒個屄,也舉起助行器試圖威嚇洪素珠(見6月11日蘋果日報),雄檢是否也應公正,問洪素珠有無要提出刑事告訴,以保障其法定權益。 刑法第27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共6條,規定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雄檢撈過界,欲擔任義務律師,煽動衝突,違反職責。高雄市長陳菊想親自製造另一個「高雄美麗島事件」嗎?! 2012年8月偽裝潛逃出境,轟動台、英、國際,馬英九公開嗆聲追捕的英國商人林克穎(ZAIN TAJ DEAN)案,四平街口酒店至車禍地點忠孝東路四段頂好商圈兩地距離實際只約2.6公里( 1.625m iles) (可用GPS、Google Map、開車或實地測),但檢察官在媒體公開表示兩地距離為5.2公里 (3.25 miles) (2010-4-20 華視,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裕豐、林育泉)、5公里多 (2010-4-20 20:20 自由時報),偽造距離證據,包庇酒店卓姓泊車員,再對林克穎起訴、判刑。台灣檢察官、法官、台北市大安分局警察共同與酒店勾結,聯手栽贓林克穎,司法迫害! 林克穎案高院審判長法官童有德、法官林孟宜、劉方慈、台北地院審判長法官劉煌基、法官賴淑美、葉力旗等6人、承辦檢察官王育珍、大安分局長及 承辦警察等人,觸犯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皆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期20年)。 林克穎案已被本人所破,證據已有如上。雄檢是否也應問林克穎有無要提出刑事告訴,以保障其法定權益。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第125 條濫權追訴處罰罪不是告訴乃論,雄檢依職責現應主動偵辦,建現成的功! 媒體報導洪素珠曾在國小當故事媽媽,投影片教小學生「全世界最笨是台灣人,拿金錢、技術養大敵人,然後自己死無葬身之地」。 台灣今天很多年青人薪水長久22K,比20年前還低、失業,這都是因為台灣企業、資金、技術逃到敵人中國,養大敵人中國,害死台灣很多年青人22K、失業,媒體怎會不知道呢?! 此內容可看出洪素珠是台灣立場堅定,為台灣年青人就業、薪水講話,憂台憂民,腦筋清楚,戰鬥力強!但媒體如民視卻以此內容譴責洪素珠,令人懐疑民視是否親中賣台?!腦筋有無思考?! 外獨會(外省人台灣獨立會)成員認同台灣,受到台灣人尊敬,可見族群、語言、年代、歧視等都不是問題,而是「認同」問題。世界上各地,無法認同當地國,又與敵國互通款曲的人,自然會與當地國人民格格不入、衝突,並不奇怪。 這是一件 Chinese Taipei 族群對站穩台灣立場洪素珠的政治迫害!也證實民進黨是第二個國民黨,Chinese Taipei 蔡英文「維持現狀」、追隨Chinese Taipei 國民黨 、迎合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