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法可斷除百姓稅災噩夢嗎?

經錢建榮法官聲請釋憲,針對名模「林若亞案」,大法官做出745號釋憲,認為國稅局不允許薪資所得者比照執行業務者,列舉扣除必要成本已違憲,要求財政部2年內修法。法院判決撤銷、重新課稅,林若亞免補稅。大法官能做出公正及明智的解釋,值得喝采! 究竟薪資所得僅能扣除12.8萬元和執行業務所得可扣除45%,之間差距3倍之多,真的「差很大」!之前第一名模志玲姊姊,一向以藝人身分「執行業務所得」誠實報稅,如今卻被以「薪資所得」課重稅,真是烏龍。根據行政法院的資料顯示,稅務案件高達6成以上疑是烏龍稅單,稅務案件核課的正確性有必要檢討,還是稅捐單位也是秉著寧可錯殺一百的心態嗎!但政府缺錢怎可不分青紅皂白搶錢呢!這忽視人權的烏龍稅單可會逼死人的! 筆者好友莫名奇妙收到一張高達600多萬的稅單,把他嚇得半死,一查原是當年賣了一棟房子之故,但這符合房屋買賣類型獎勵條例,於是即刻到稅捐處說明更改,以為就沒事。豈料,隔了6、7年之後,烏龍稅單已經升級為1,000多萬元,而且馬上要強制執行,這下把好友搞得焦頭爛額,四處陳情與訴願,仍未解決!但人已被整得快憂鬱死了,難道執法官員要等到他跳樓臥軌嗎! 烏龍國稅局一開始就開錯稅單,很單純以為只要依法更正或撤銷就好了,可是國稅局卻像魔法師,將無中生有的稅單加上罰款,居然可以累積到破千萬,這樣的做法到底是為了充實國庫,還是貪圖獎金,但還請稅務官員高抬貴手、尊重人權,現在要保護人民免除稅災的《納保法》,已正式上路了,很期望新上任的「稅務專業法官」與「納保官」可以保護人民免於陷入稅災無底深淵中,若這二官還是聽國稅局發號司令,請饒了百姓吧!請把這二官廢了吧! 論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