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耀案不起訴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請辭負責

張顯耀案不起訴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請辭負責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偵結張顯耀被控洩密案,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張顯耀、前助理陳宏義、秘書張素玲3人不起訴處分。之前曾拿烏紗帽對本案表示負責的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聞訊後表示,對台北地檢署就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案予以不起訴處分無法認同,但只能尊重,願意請辭負責。 由於兩岸兩會的「王張會」本預定在七日於金門召開,後因故推遲,原以為春節過後可開展,如今王郁琦請辭,「王張會」恐怕成泡影。 王郁琦表示,「對於檢方不起訴的理由及決定無法認同,但只能尊重,願意請辭負責。為了維護國家安全與談判團隊的紀律,無怨無悔。」陸委會宣布,王郁琦預定中午12時30分召開記者會。 關於張顯耀被控洩密案,檢方指出,包括監聽等資料都顯示張揭穿的是普通等級公事,不能因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聽聞」台商的訊息就認定張洩密。 張顯耀去年8月間去職,當時行政院發布人事異動稱張因「家庭因素」請辭獲准,但張顯耀發聲明指自己是臨時被告知去職,後來陸委會以張去職原因是有「工作上有疑點」待釐清,遭張顯耀大動作反駁,引發政壇關注。 陸委會將張顯耀移送檢調調查,指稱他涉嫌控從民國101年6月到103年2月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等將中華民國參與兩岸會議、出訪中國、自己的人事任命 案等訊息轉告助理陳宏義、祕書張素玲,使陸方單位知悉。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張顯耀、陳宏義、張素玲3人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檢署指出,根據檢察官比對監聽內容、向陸委會調閱資料、訊問陸委會相關處長後,認定張顯耀揭露的消息有些是普通等級公文,有些是事務性安排行程,而並非談判的實質內容,都不能認定是應秘密的機密事項。 前國安局長蔡得勝也向檢方證稱,在任期間持續關注張顯耀等人與陸方來往情況,假如偵辦到間諜案件,都會呈報,但是本案並沒有。另有其他證人指出,政府102年8月及隔年1月先後推動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都派張顯耀前往中國溝通協調,完全授權給張顯耀執行,看不出有異狀。 針對張顯耀案不起訴一事,總統府發言人馬瑋國表示,總統府支持王郁琦主委的看法,沒有進一步評論。 至於王主委為表負責而請辭,馬瑋國轉述,馬英九總統認為王主委是非常優秀的陸委會主委,兩年來推動兩岸交流制度化和常態化認真負責、表現稱職。總統府會進一步了解不起訴處分的內容後,再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