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廢棄針頭、針筒應可以直接回收,不應焚化或消毒

【專文】廢棄針頭、針筒應可以直接回收,不應焚化或消毒

筆者是診所醫師,每天「依規定」將用過的針頭、針筒儲存、冷藏,再交環保公司送去焚化爐「火葬」。「依規定」,如不送交焚化,就必須消毒,再依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但消毒及後續處理的規定極為嚴苛、困難,筆者沒聽過有醫療院所採用消毒的方式處理。可以說,「焚化」是目前台灣醫療院所處理廢棄針頭、針筒的「主流」。粗估,台灣一年焚化的量可能有上億組。 焚化不只浪費有用物資,而且會破壞環境、汙染空氣,是非常不環保的錯誤方式。一般的塑膠用品、寶特瓶、廢鐵都可以直接回收,不必焚化或消毒,為何廢棄針頭、針筒不能比照辦理?筆者認為廢棄針頭、針筒應可以直接回收,不應該焚化,也不需要消毒。理由如下: 1. 廢棄針頭、針筒放在桶子及袋子中,不生異味、惡臭,不冒煙、不汙染空氣、不散佈細菌,不會汙染環境及影響人體健康。 2. 人的血液、組織液通常是無菌狀態,針頭、針筒也是經過消毒、滅菌。二者接觸,不構成須焚化或消毒的理由。即使少數病人有帶菌或病毒,但細菌、病毒離開人體宿主,失去養分供應,不久就會死掉,沒有必要擔心。「接觸人體、使用過」的針頭、針筒根本沒有焚化、消毒的必要。(如婦女的經血、衛生棉、用過的衛生紙、人體的排泄物都不必消毒、焚化,接觸人體的廢棄物太多了,也沒聽過要消毒、焚化。) 3. 用過的針頭、針筒除非再使用於人身上,不會散佈疾病。針頭只要密封或銷毀,就不會傷人。不會有人拿去重複使用或故意接觸廢棄針頭、針筒。而且,廢棄針頭、針筒不准隨意丟棄,是要回收、再利用,作為「生財物資」,不會被隨便丟棄。 4. 廢棄針頭、針筒只要裝在一般的垃圾袋或紙箱,交付回收即可。回收後,予以熔化,再製成可用產品,熔化過程的高溫可以殺死所有微生物。「回收」及「再利用」不會散佈細菌、病毒。 5. 使用在人體的注射藥物都是比較溫和的化合物,毒性及汙染性不會比其他家用、農業用的化學物質強。如清潔劑、漂白水、殺蟲劑…等的容器、瓶罐都可以回收,(不必焚化或消毒,直接回收),為什麼幾乎沒毒性的針頭、針筒不能直接回收? 6. 「焚化」必須經由焚化爐處理,不只浪費人力、物力、能源,而且會破壞環境、汙染空氣。「焚化爐」是最不受地方歡迎、引起最多抗爭的「環境殺手」。「消毒」再依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更是超級笑話。根本沒有消毒的必要。廢棄針頭、針筒是要丟棄,回收再利用的「垃圾級物資」,不是要重新用在人身上,消毒作什麼?沾到經血的衛生棉、上廁所用的衛生紙,人體的排泄物、嘔吐物也要無菌消毒才能丟棄嗎?消毒再丟棄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作法。 7. 衛福部與環保署以極嚴苛的標準要求廢棄針頭、針筒的消毒作業。如上所述, 要求醫療院所用「最高標」去消毒完全沒有必要消毒的「垃圾級廢物」,根本是荒唐、完全沒有意義的作法。不應該把「接觸病人體液」當作消毒、焚化的藉口。 綜上,醫療院所的廢棄針頭、針筒應比照一般塑膠容器(如飲料瓶、清潔劑容器)和廢鐵(針頭可以銷毀或用針頭套套好,放在罐子或箱子內),可以直接回收,不應該焚化,也不需要消毒再依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 衛福部及環保署的「焚化、消毒」規定是落伍、浪費有用物資、汙染環境、違反環保潮流、增加醫療院所及環保公司的無謂負擔;應該修改相關規定,讓廢棄針頭、針筒可以直接回收才是正確的做法。 時代在變、潮流在變。資源回收、節約能源、節省人力、物力,保護環境、避免汙染才是符合環保潮流的「正道」。 有醫界先進質疑廢棄針頭、針筒應該回收的作法,認為「火葬」才是「正確」。這些質疑的問題包括: 1. 廢棄針頭是「尖銳器具」,可能會傷害處理的人。 2. 針頭有接觸過病人,如再用或傷人,有可能傳染某些疾病,如B、C型肝炎、AIDS等(所謂針害)。 這些疑慮是沒有必要的,雖然在前述中已有說明,但為了澄清疑慮,僅再予以補充說明如下: 1. 針頭只要銷毀,就不能再使用,也不會傷人。當然就不會有「針害」。醫療院所只要購置針頭銷毀設備就行(儀器行有售針頭銷毀機)。也可以交回收單位銷毀,或用罐、箱等容器裝好密封,就不會傷人。 2.. 醫療工作者的「針害」是在執行工作時被扎傷,藥物濫用者的「針害」是重複或互相使用針頭所造成,二者皆非廢棄針頭所造成。廢棄針頭只要將「針頭套」套上,根本不會傷人。(即使不銷毀也不會傷人,目前交環保公司焚化的廢棄針頭都沒有銷毀,只是套住,放在塑膠袋內)。 3. 針頭、針筒都是消毒過,無菌。人體血液、組織液通常也是無菌狀態。二者接觸,不構成須焚化的理由。即使少數人血液有肝炎、AIDS病毒等,但病毒、細菌離開人體宿主,自己就會死掉,無須焚化。 4. 廢棄針頭、針筒交付回收後,比照一般塑膠容器、廢鐵,予以熔化,再處理。熔化的高溫可以殺死所有微生物。 5. 廢棄針頭、針筒的回收作業很簡單(醫院、診所皆一樣): A:針頭套好裝箱或銷毀(由院所自行銷毀或由回收物處理公司銷毀。) B:用袋子將針筒、針頭(套好裝箱或已銷毀)分開存放,放袋子或箱子賣給回收物處理業者。(針頭、套好裝箱就不會傷人) C:不依規定,胡亂丟棄或因而傷人者,予以處罰。 6. 針頭只要放箱子、罐子內,密封,根本不會傷人,不銷毀、不套好都沒關係。 7. 針頭、針筒回收後,處理方式與其他塑膠、廢鐵相似,銷毀、熔化,再製成其他有用物資,技術上應該沒有問題。 8. 曾在媒體上看到環保署鼓勵資源回收的廣告,包括農藥、塑膠、鐵容器都可回收,為何廢棄針頭、針筒不可回收?醫界應挺身而出,要求修改不合理的「焚化」規定,改「焚化」為「回收」。 結論:廢棄針頭、針筒應該回收,不必焚化、不必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