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大法官被指酬庸 馬:依憲法一定要提名

提名大法官被指酬庸 馬:依憲法一定要提名

總統馬英九提名判特別費案判他無罪的林俊益擔任大法官,在野黨質疑庸,馬英九對此解釋,選定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考量的重點一方面是專業,一方面是品操、風評,都得到各方正面回應。 馬英九解釋大法官提名如監委,是依憲法職權,總統若不提名將違憲,「中華民國憲法是剛性憲法」。他強調,,大家都知道總統上任第一天第一句就是說,「余必遵守憲法」,所以碰到有大法官任期屆滿,一定要提名。 馬英九指出,下午將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希望被提名人都能順利得到立法院同意出任大法官,為維護憲政工作貢獻心力。 不過,針對林俊益等人選,在野黨已揚言若送至立院,一定會封殺,至於國民黨立委則表態力挺,但也有若干雜音,黨團是否採一致立場仍未定。 副總統吳敦義上午在總統府主持104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律師黃虹霞、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蔡明誠及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林俊益共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馬英九則在稍早接任四位人選,並正式提名4人擔任大法官,任期將跨總統屆別。 馬英九說,由於4位民國96年就任的大法官任期將於9月30日屆滿,為維護憲政機關正常運作,必須提名補足大法官缺額;過去監察院有3年空轉,大法官解釋就表示,監察權正常運作是憲法所要求,不論是總統或立法院如果怠於行使職權,基本上是違憲。 馬英九說,大法官現在沒有屆別,一定會有交錯的情況,是非常正常的現象。今天提名的4位被提名人,是從提名審薦小組推薦名單中,不同類別的第一名;提名審薦小組經過多次會議,從外界推薦的30多位人選中,選出9位提給他,然後他經仔細考量並徵詢副總統意見,最後選定這4位被提名人。 馬英九表示,這次比較特殊的是,立法院修法在大法官的來源中,增加了律師界的類別,所以黃虹霞是第一位從這個款項中被提名的律師;把大法官的來源擴大,基本上就反映社會各界狀況來說,應是正面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