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撇兆豐案稱與我無關?曾銘宗:金管會管不到海外分行

​再撇兆豐案稱與我無關?曾銘宗:金管會管不到海外分行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紐約分行涉洗錢風暴越演越烈,被點名該負責的前董座蔡友才已遭檢方限制出境,現任董座徐光曦則以證人身分被約談後請回,時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日在臉書首先以「不知此事」為自己喊冤,隨即以其曾任主委的「專業」角度表示,金管會掌理金融政策和金融監理,國內金融業在海外的分行有六百多家,主要由總行負責監督管理,金管會在監理上不可能監管到海外分行營運作業細節。簡單來說,意指兆豐銀紐約分行涉入洗錢遭美重罰這件事,跟他無關! 曾銘宗在臉書po文下了標題寫道:「兆豐銀遭重罰乙案/曾銘宗:海外分行管理,主要是海外地主國權責。」接著說明,他於105年2月1日轉任立法委員,仍持續關注金融產業發展及員工權益保障,對本次兆豐銀行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重罰57億元,因過去曾擔任過金管會主委,爰秉持專業及客觀立場,特別就管理實務與國際管例向大眾解釋。首先就管理實務而言,金管會掌理金融政策和金融監理,國內金融業在海外的分行有六百多家,主要由總行負責監督管理,金管會在監理上不可能監管到海外分行營運作業細節。 其二,若以國際慣例來說,依「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公布之有效銀行監理核心原則規定,對於跨國金融機構其外國分支機構,主要係由分行所在地之金融主管機關監理。例如美國花旗銀行在台分行的營運活動等,係由我國監理,美國金融管理機關並未派員進行檢查監理;相同道理,兆豐銀行紐約分行,主要由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監管。 接著,曾銘宗幫大家羅列了兆豐銀紐約分行涉入洗錢案的時間點與概況如下: (一)105.2.9:兆豐銀行接獲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檢查報告。 (二)105.3.24:兆豐銀行將改善計畫函復美國。 (三)105.5.18:兆豐銀行將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檢查報告翻譯成中文後通報給金管會。 (四)105.8.1:兆豐銀行總經理向金管會口頭報告本案。 (五)105.8.16:兆豐銀行臨時董事會通過徐光曦接任董事長。 (六)105.8.17:徐光曦董事長赴美處理本案。 (七)105.8.19:兆豐銀行確定遭美重罰57億元。 曾銘宗強調,此案檢查報告公布後,已轉任立委,並於近日內從媒體報導才知道此事,並無外界所傳早已獲悉兆豐銀紐約分行洗錢案情事。也就是說,從頭到尾,他都被蒙在鼓裡,跟他無關! 曾銘宗Po文後,網友很認真地讀了,有位網友這樣說:「不知道委員您在這幾天有沒有看過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署在今年二月的那份檢查報告了啊?那份檢查報告中有提到兆豐金紐約分行本來每季要交一個有關於內部查核的會議記錄,結果他們只給了兆豐金總行內部查核的議程而沒有給真正的會議記錄,2013年到2014年金管會難道不知道這件事嗎?如果不知道的話那麼當時金管會對兆豐金的稽核有產生任何實際的效果嗎?如果知道的話那是不是當時金管會對兆豐金的稽核人員配合兆豐金避重就輕,刻意對時任金管會主委的委員您有任何隱瞞嗎? 事實上,兆豐銀洗錢案爆發後,外界對於金管會監督未周的抨擊沒有斷過,而各界除把焦點放在前董座蔡友才涉及隱匿之外,更認為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甚至身為董事的財政部前部長張盛和等人都有責任,而曾銘宗近日除大方暢談兆豐案,認為其內部太過輕忽美方的金檢之外,對於自己任內責任則全部撇清,但訪問中卻意外透露知悉去年10月美方曾派人至兆豐銀瞭解狀況,外界也認為這更證明這件事曾銘宗早已知情,卻未善盡督導之責。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一度痛批,兆豐金這麼多離譜行徑,尤其是DFS報告內容如此強硬,台灣金管會竟然茫然不知,到底是「路人甲」還是「好兄弟」?即使金管會被罵得滿頭包,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日前也是宣稱,因人力與經費問題,金管會過去一年僅能夠金檢4家海外分行,換算金檢一輪要超過100年,引發誰該為海外分行出包負責的討論。 對於兆豐銀捅出如此大的紕漏,連同業都看不下去,第一金控董事長蔡慶年今天說,美國對洗錢防制原本就有嚴格要求,「大家對此都戰戰兢兢」,若個案被監理官認為有問題,就應充分說明,「有疑慮的地方就不做了」。直接挑明,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國監理機關質疑,還是來個相應不理,才會出大包, 至於外界質疑兆豐金董座蔡友才該為此負責?蔡慶年認為,本來就應該分層負責,「筆數這麼多,有些說不定當地分行總經理都不知道」。言下之意,似乎有點為蔡友才喊冤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