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招標核廢料再處理計畫 民團批違法應撤標

台電招標核廢料再處理計畫 民團批違法應撤標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在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批評指出台電核廢境外再處理招標違反《預算法》。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說,過年前台電上網公告核一、核二用過核燃料海外處理招標案,將高階核廢料送往海外處理再送回台灣,沒有透過社會討論,已違反《預算法》,要求台電立即撤標。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指出,據台電預算書的「核能發展後端營運基金」資料,對照去年與今年度預算,原本以「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改成今年「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及再處理計畫」,這是新建計畫,不是延續計畫,所以不能先行招標。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說,核廢料送交境外再處理的費用驚人,今年預算僅編16.95億,台電標案卻將今年到2038年的全部預算數,一口氣全數招標112.57億。 洪申翰指出,台電雖聲稱將委託再處理廠商代售再處理所分離的鈽跟鈾,並不會運回台灣,卻不在合約提及10年後無法順利找到買主,而是必須從第11年起支付廠商管理費。 除此,台電也沒有說明託管費用,洪申翰質疑,到底還要投入多少經費、委託國外廠商代管台灣核廢中的高放射性的鈽和鈾。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根據預算書內容資料,台電的計畫確實是新建計畫,非延續性計畫,在預算書中就有寫到是從2015年開始的新增計畫,但台電卻欺騙她是延續性計畫能夠進行招標。 田秋堇強調,預算沒有通過,根據《預算法》就是不可以動支,台電現在應該立在網路撤下招標案,不可進行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