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職併公職 銓敘部:除公務人員外,政務軍職應整合處理

黨職併公職 銓敘部:除公務人員外,政務軍職應整合處理

針對黨職併公職年資處理相關修法,銓敘部長周弘憲今(22)日表示,除公務人員外,尚包括政務、軍職、教育、公營事業及民選首長等人員,建議相關年資採計的處理,不宜單由考試院及銓敘部主政,應整合採一致性處理。 考試院於1987年廢止「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專職人員暨公務人員服務年資互相採計要點」,同時中國反共青年救國團、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及亞洲反共聯盟總會等一併終止,此後轉任為公務人員者再無黨職併公職,但在採計要點廢止前轉任公務人員者,仍得採計是類社團年資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2006年全面廢止上述社團年資,但以往退休處分不予撤銷。 依2007年黨職併公職清查結果,共有581人採計黨職年資,因此領取的退休金或資遺費為3.2億,至今年止仍有224人尚在支領退撫給與。 周弘憲今天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時表示,銓敘部2006年間,以人工清查資料查證比對後,曾採計社團人員年資的退休公務人員計約301人,今再經清查後,截至10月6日止,301人中已有101人亡故;其中遺族改領月撫慰金且現在仍在支領者40人。 周弘憲指出,再扣除資料重覆和一次退休金者已無辦理優惠存款者計34人,合計目前這類人員仍在支領給與者尚餘206人;相關年資得採計的期間,被採計有案者的採計年資,最多採計19人,最少採4個月。 周弘憲說,針對這類社團年資採計,銓敘部在1987年及2006年間已分階段採取斷源及全面廢止措施,並明令自2006年4月20日以後退休者,均不得再採計社團人員年資。 他強調,後續若仍要針對這類年資的採計進行處理,審酌這類社團採計規定的適用對象,除公務人員外,尚包括政務、軍職、教育、公營事業及民選首長等人員,所以相關年資採計的處理,不宜單由考試院及銓敘部主政,應予整合採一致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