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批金管會「講屁話」 黃國昌槓顧立雄:我說話,我負責

慶富案/批金管會「講屁話」 黃國昌槓顧立雄:我說話,我負責

慶富詐貸案造成全民200多億損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7)日上午邀請財政部報告,並邀金管會及公股行庫主管備詢,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質詢時追問相關部門,是否針對慶富案求償?未料卻擦槍走火,與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一番舌戰。顧立雄在答詢時要黃國昌別在臉書說金管會「講的都是屁話」,但稍後遭黃反嗆,「可受社會公評」。 之後公股行庫主管及顧立雄均提及是否求償要等調查報告及檢調,但黃國昌強烈質疑,為何金管會及公股行庫就是要把行政懲處、刑事責任,和民事求償混淆在一起?怒批相關說法轉移焦點。而針對顧立雄要他別在臉書發文說金管會講屁話,黃國昌在質詢後乾脆再發文,強調「我說話、我負責」。 黃國昌上午質詢時先點名顧立雄、財政部長許虞哲、第一金控董事長董瑞斌、台灣金控董事長呂桔誠、合庫董事長雷仲達等人上台備詢。他說,「首先我必須要對金管會,表達我強烈的失望,我看到財政部今天提出來的報告,又再提什麼強化公股管理、要落實督導,我今年在院會的時候,我質詢賴清德院長,兆豐58億誰買單?賴清德院長承諾我,依法求償。我週五收到正式的報告,這根本是空話啦,全民買單啦,哪有要求償的啦?跟林全有什麼不一樣?一模一樣」! 黃國昌繼續高聲質問,「在院會承諾我,不是承諾我,是承諾全國人民,根本是空話!今天這案子一模一樣!我為什麼說一模一樣?公股行庫,我現在拉出來,239億,包括備償帳戶,包括其他不值錢的擔保品算一算,我們現在面臨的損失最少兩百億,這也是我估計的,對不對我們事後都可以檢證,來,我請教一下,我們的許部長跟顧主委,行政該處分的,我都沒有問題。我要提醒你的是,不要到時候金檢完,又是什麼銀行裁罰一千萬、什麼銀行裁罰幾百萬,你裁罰銀行就是全體股東,如果是公股行庫,就是納稅人埋單,但是真正現實的損失,會不會依法追查,還是跟兆豐案一樣全民買單。部長」? 許虞哲則答詢,「我們主要還是要依據檢察機關、金管會調查報告以後...」,但話還沒說完,黃國昌打斷說,「部長你到今天還搞不清楚基本的原則,檢察機關是刑事責任,金管會是行政責任,我現在在跟你講的是民事求償,民事求償在公司法裏面,什麼叫做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在銀行法裏面,什麼叫做Due Deligence?(實質審查),你部長幹到今天還不知道嗎?要不要求償?給全體納稅人一個答案」? 顧立雄這時接口說,「兆豐案的56億是屬於美國監理機關所做的…」黃國昌則要求先針對他詢問的回答,但顧向黃說,「委員你要給我時間回答…委員你在問的是兆豐案,還是這個慶富案」?黃國昌則說,「我是問慶富案」。 但顧立雄馬上說,「喔你是在問慶富案。因為你剛剛在問的是兆豐案。兆豐案我只是簡單跟你說明,行政監理的罰款能不能作為民事賠償的標的,我想我們在函裏面有跟委員說明,有表示一定的見解,那我想我們回答的有從我們法律上的確信去做回答好嗎?那這個部分是不是以後…」。 「屁話說」引爆顧、黃戰火 顧立雄話還沒說完,黃國昌再度插話,「是不是法律上的確信?顧主委,另外找一個時間啦。我跟你公開對談沒有問題啦」,顧立雄則是滿口「對,對,對」,但接著又說,「但是厚,希望委員不要在臉書上說我們(金管會)講得都是屁話啦,我覺得這一點我要維護金管會的...」。 黃國昌沒等顧立雄講完,反嗆,「沒有關係嘛。今天我講出來的話接受社會公評嘛。那找另外的時間,顧主委跟銀行局局長,通通都出來,沒有問題啦」。顧立雄接著又問,「所以…所以…所以…,今天委員要詢的是有關…」黃國昌直接大聲回答,「慶富案,你們會不會求償?」! 顧立雄則答復,「慶富案有關相關的貸款的損失的求償,跟兆豐案的行政監理,這個是完全不同的性質,我想這個委員應該也是很清楚這兩個是不同的」。 黃國昌再厲聲追問一次,「所以你會不會求償」?顧立雄說,「那這個求償相關的部分,我想我們從監理觀點,就認為相關的缺失會來調查,那個求償的部分當然要由各行庫加以進行」,黃國昌隨即點名各行庫。 黃國昌秀出資料說,「這是我們現在的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在2003年的時候講得話,搶銀行有兩種,一種是拿槍搶銀行,另外一個是拿印章搶銀行,拿槍搶銀行風險很高,但是通常都只是毛賊,真正厲害的是什麼?真正厲害的是大盜、是巨寇、是國賊,拿著印章搶銀行,這個政府就是沒有做好金融監理的工作,放縱惡人拿印章搶銀行。這個是我們施俊吉副院長在2003年講得話,非常諷刺啊,到2017年依然適用」。 「我第一個問題,請教第一銀行,第一銀行是面臨目前現在損失最高的,針對顧立雄主委剛剛所講得,要不要依法追查這件事情,你作為一個新任的董事長,你的立場跟態度是什麼」? 黃國昌追問要不要求償?行庫:要等檢調… 一銀董事長董瑞斌表示,「報告委員,我們在10月底我們宣告他違約之後,就開始展開一連串債權確保的措施,我們也開始追查所有的擔保品都已經扣押」。 黃國昌接著說,沒有吧?你追查有對陳慶男的擔保品有多少錢阿?不需要我再講了啦,你應該很清楚我的意思,就陳慶男的部,如果,這不是如果啦,就現實上面絕對沒辦法填補所有的損失,一銀會不會針對該負責任的董事甚至經理人求償」?董瑞斌則說,「我們要看最後責任界定的情況」。 黃國昌再追問,「好,責任界定什麼時候會出來」?董回答,「我們現在一銀內部只能做行政調查...」,黃國昌接著說,「等一下,董事長,我在跟你釐清一個問題,對於違法董事民事責任求償,請求權人,從來就是公司。誰可以作這個決定?董事會可以作這個決定。當董事會不做這個決定的時候,請問誰要做這個決定?今天你作新的董事長,公股行庫是我們派進去董事會,行使政府權力的,你們如果在這一關就自己放棄了,沒有要進行追查,在談的全部都是行政懲處,那請問這些損失到底要誰負責」? 「這在公司法規定得很清楚啊!董事違法責任的求償本來就是公司要進行,這件事情您做不做?你做不做嘛?現在財政部、金管會全部都推到各公股行庫阿,由各公股行庫來決定要不要進行追償,你是一銀新任董事長,來告訴大家你們做不做?民事求償你們做不做」?黃國昌連珠炮式地質疑。 董瑞斌則簡單回應,「謝謝委員指教啦,我們確定他們要負這責任,我們就追償啦」。 黃國昌仍續追,「什麼時候?給大家一個答案,需要多少時間。不要講空話,什麼時候給大家一個答案?你什麼時候才能夠釐清責任?需要多少時間」? 一旁的顧立雄此時又跳出來答復,「我們金管會還要做調查,另外檢調也在做調查,責任的一些疏失,相關的報告會釐清責任,檢調也在進行偵審當中,我想一銀的相關報告跟調查的結論」。黃國昌聽完後說,「所以現在就是講了半天,沒有辦法跟大家講時間,還要繼續進行就對了?好,沒關係,現在請台銀董事長和總經理」。 黃國昌詢問,「我上次在這質詢的時候,我特別講了,台銀出的狀況,你們告訴我你們都不知道,我現在直接請教魏總經理,1月28日常董會開會以前,(前董座)李紀珠是不是說她到開會前才知道,竟然有慶富獵雷艦的聯貸案」? 被點名的台銀總經理魏江霖說,「報告委員,我們董事會的議程,我們一般是一週前就會出來」。黃國昌則質疑,「所以李紀珠說謊,是不是這樣」?魏江霖則推說,不知李紀珠是否有事前閱讀,「這個我不清楚」。 直接打臉台銀總經理說謊 批官員、行庫主管轉移焦點 黃國昌繼續質疑,「2016年2月5日,一樣喔,這天的常董會,是在確認1月28日常董會的會議,裏面有人講,蕭長瑞(前)總經理承受相當大的壓力,總經理,裏面居然有常董在喬,雙方各退一步,這件事他知不知道」,魏江霖則說他當時是副總,有在場。 黃國昌立即打臉,「我上次問你的時候,你跟我說不知道,結果我去看會議紀錄,你那天明明就在場啊?你還敢跟我說你不是很清楚。金管會上次告訴我,金管會對台銀沒要做金檢,由台銀自己做」,問台銀何時要金檢? 台銀董座呂桔誠則承諾一個禮拜內會把金檢送金管會,他說,「會等行政調查,但行政調查可能有不完整的地方,要等檢調確認,才能釐清責任」,因此民事求償要等之後,黃國昌則不滿表示,「行政調查是行政責任,檢調是刑事責任,民事求償是民事求償,你們為什麼要一直混淆這些最基本的概念」?站在一旁的顧立雄等人臉色相當凝重。 黃國昌痛批官員和公股行庫主管都在轉移焦點,質疑審議的人看過帶子了嗎?「你們做為董事會,要代表股東,就是全體納稅人,做一個重要決定,這些董事在通過聯貸案的時候,是不是閉著眼睛在放水?你才能夠決定要不要對他們(慶富)求償嘛」,「今天大家都在轉移焦點,講行政懲處,講刑事責任,真的有牙齒的,是民事求償,才能回答全體納稅人,這幾百億憑什麼要我們納稅人埋單」? 而在顧立雄要黃國昌不要在臉書說金管會都在講屁話沒多久,黃國昌馬上透過臉書再發文,「當『法學上的創見』成為失職董事的擋箭牌」加以反擊。 質詢完黃國昌又發臉書酸顧立雄:與曾銘宗「立場一致」 黃國昌文中表示,「今天上午,在財政委員會,為了「兆豐58億元誰買單」,和顧立雄主委發生正面衝突。 「顧主委對於我昨天的臉書發文,表示強烈不滿,認為金管會提出的,是『慎密的法學分析』,不是『屁話』(昨天相關發文內容如附)。我直接回應:我說話,我負責,歡迎找時間公開辯論」。 「爭點在於:當兆豐銀行的董事及經理人違法失職,導致兆豐銀行遭裁罰58億元,兆豐銀行可否對董事及經理人求償?顧立雄立委認為不行」。 「我認為可以,而且主張應該求償。否則,全體股東受害,董事責任蕩然無存!以後董事擺爛都不必負賠償責任,哪裏有這麼離譜的事」。 黃國昌說他「非常失望,搞出這種法學創見,拿來當違法失職董事的擋箭牌」!這種「有權無責」的標準一旦確立,台灣金融秩序只會繼續向下沈淪!「如果顧主委的理論成立,兆豐銀行應該趕快對蔡友才撤告,因為根本就是濫訴」! 黃國昌也嘲諷,「我想,曾銘宗應該會感到欣慰,因為顧立雄在此事的立場,與他完全一致」。最後並附上昨天臉書發文相關部分:「首先,兆豐案。星期五收到金管會的回文,在一堆屁話之後,結論就是不會再追究其他失職官員與董事的民事賠償責任。58億,由包括全體納稅人在內的股東買單。結案!賴清德院長在院會總質詢時,承諾大家的『依法追償』,其實是空話。最終處置,和林全沒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