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鳳對鞭刑不表態 台權會喊話:沒有迴避空間

唐鳳對鞭刑不表態 台權會喊話:沒有迴避空間

行政院將針對酒駕是否採用鞭刑召開協作會議。政務委員唐鳳事前表示她不對此表態,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30日)發表聲明認為,唐鳳沒有迴避空間,不可自外於政府必須捍衛的理念與價值。並批評「鞭刑」明顯違反兩公約,考驗我們對於對於 人權價值的底限。 國家發展委員會提點子平台,有民眾提案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犯罪增加鞭刑,並且超過5000人附議成案,唐鳳將在12月1日召開協作會議討論。先前唐鳳與媒體茶敘時曾表示,對此議題,她不會表態。 唐鳳說,她不對任何個案採取立場,她的立場都是一樣的,透過提點子平台溝通跟蒐集資訊,就事論事做決定;協作會議不是決策會議,不會在會中拍板。政策值得好好討論,並不代表政府主持這樣的討論會,一定站在正方或是反方的立場。 受邀參與這次協作會議的台權會今天發表聲明表示,鞭刑從人權公約的角度來說是酷刑,是高度敏感的人權議題,作為執政團隊一份子的政務委員在此議題上沒有迴避的空間,更不應該堅持不對議題表態。唐鳳是執政團隊一員,不可自外於政府必須捍衛的理念與價值。 台權會認為,「不表態」看似立場中立,實質上卻鼓勵厭惡酒駕的人執著於「鞭刑制度」,如此刻意維持中立的態度只會模糊提案本身的焦點。 台權會表示,這項提案顯示民眾對於酒駕肇事者極度厭惡,試圖透過有效的刑罰來遏阻罪行,台權認同這種想法與心情。不過,解決酒駕問題不能直覺而行。應該透過可靠數據,進一步分析背的成因,對於酒駕處罰的討論,應在事實基礎上進行,才能找到有效降低酒駕的方法。 對於「鞭刑」,台權會強調「堅決反對」,認為是明顯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與第十條,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印尼、塞浦路斯、賴索托、伊拉克等國之國家報告審查,也有同樣的認定。 台權會指出,在我國已經揚棄任何針對身體的處罰,包括明定校園全面廢除體罰的情況下,政府卻在此刻利用公共資源討論刑罰制度恢復「鞭刑」,這就好像要討論是否恢復「女性裹小腳」陋習一樣荒謬。台權會說,「鞭刑」考驗我們對於人性尊嚴的信念,也嚴厲考驗我們對於人權價值的底限。 台權會也呼籲,「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與「開放政府聯絡人工作推動會議」,應重新檢討這種「開放政府」,是要帶領台灣往就事論事、兼顧民主與人權的方向邁進,還是走向讓恐懼與憤怒決定政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