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廠商逕替市長落款 鄭文燦下令立刻拆除

工程廠商逕替市長落款 鄭文燦下令立刻拆除

近來不少民眾發現,桃園境內多處交流道景觀設施,落款桃園市長鄭文燦的名字,與鄭文燦先前宣示拒絕落款的政策大相逕庭,鄭文燦臉書今(3)日貼出措詞嚴厲的文章,要求「今天就要立即完成撤除」,並痛斥「絕不容許再有類似作為,如有違反,一律懲戒降職」。 鄭文燦日前曾在市政會議上公開宣布,未來各項道路、橋梁、建築物等重要公有建物或設施,一律不再以首長落款題字。如果有必要須落款題字,則以「桃園市政府」代替首長個人姓名。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今天也對媒體證實表示,鄭文燦確實做出這項指示,對有廠商將他的名字逕自落款銘刻,他知道後非常生氣,並要求立即撤除。對於巴結奉承、刻意引述名字的官場作風非常反感,「這件事情已經踩到市長的紅線」。 在鄭文燦的臉書貼文中寫道:「針對桃園境內部分交流道的景觀設施,以我的名字做景觀設計一事。我已經責成相關單位,今天就要立即完成撤除,未來該廠商的景觀工程,也要從嚴驗收。 「我一向對巴結奉承、刻意引述名字的官場作風非常反感,這件事更踩到我先前宣示不得落款的紅線。今天已經通令市府各單位,爾後絕不容許再有類似作為,如有違反,一律懲戒降職。」 貼文下方網友留言也一片叫好聲,有人寫道:「看來廠商還不太能適應這種不正常的官場文化」,「那可以寫我的名字嗎?畢竟我也有出一點錢在裏面。」「地方官本來就是選出來幫大家有償做事的,又不是建紀念碑。」「建議把所有已落款的大名們一一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