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醫療服務的精神與反思

台灣的現代醫療是西方醫療傳道人員引進的,1860年代,英國和蘇格蘭的長老教會派遣馬雅各醫師、馬偕博士、蘭大衛醫師……等醫療傳道工作者,相繼來到台灣,在南部台南、高雄;北部淡水、台北;中部彰化、豐原陸續展開醫療服務和傳教的事工,由於他們的宗教奉獻情操,不畏艱難面對排斥和惡劣的生存環境,甚至抱著犧牲生命的決心面對傳染病和傳統勢力的威脅,他們完全以愛心照顧病患,最終獲得民眾的信賴,才得以在台灣讓現代醫療生根,建立了現代化醫院,也訓練了現代醫療的本土人才。這其中,有的醫療傳道者因台灣的傳染病而犧牲了生命埋骨於此,有的不僅是醫師本身,連醫師娘也投入醫療奉獻的服務,例如:彰化基督教醫院的蘭醫師夫婦所代表的「切膚之愛」故事,就是很好的歷史見證。 然而當我在醫學院課堂上,問學生是否願意犧牲自己太太的身體,把太太的皮膚移植給病人時?幾乎沒有學生回答願意,甚至說太太也不會同意。可見醫療服務最原始的基本精神:「奉獻而不求回報,完全的愛心付出無怨無悔」,是否在現代醫療生根於台灣將近150年之後,仍然存在於台灣的醫療服務之中?或是歷經社會變遷與政治經濟文化的因素影響之下,醫療服務的精神已有了改變,筆者提出下列的觀察以供讀者共同來探討: 一、醫療傳道或教會醫療仍然存在台灣,也佔有相當的比重,但已不是台灣醫療的主流,台灣現有醫療服務提供者,有政府設立的公立醫院、企業財團經營的財團法人醫院、軍方或退輔會設立的軍醫院與榮民醫院、私人開業的私人診所與小型地區醫院,這些不同體系的醫院或醫療服務,宗旨不同、理念不一,即使教會醫院在此大環境中互相影響,恐也有所改變原始精神! 二、現代醫療高度科技化,仰賴儀器、檢查、檢驗,各種設備電腦資訊化甚於以往仰賴醫師與病人之互動,過度科技化減少了人性化,傷害了醫病之間的互信或愛心,況且高度科技化意謂著醫療費用節節上升,導致個人無法負擔重大疾病之醫療,必需有醫療保險制度來共同承擔生病費用的給付。 三、台灣健保制度之實施已過20年,優點是價格低廉,看病方便,病人幾乎不受限制自由使用醫療服務,缺點是醫療品質無法保障,醫療服務提供者受到諸多限制不能自主,更嚴重的是醫療生態扭曲,醫病關係受到破壞。在健保體制下,教會醫院甚至醫療傳道工作人員如何自處?能繼續保有原始的醫療服務精神而不受到健保制度的影響嗎? 陳永興醫師深深感受到年輕世代的醫療服務價值觀已不同於以往。 四、現代社會的消費者意識抬頭,病人如何看待傳統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糾紛層出不窮對醫療服務精神帶來什麼樣的衝擊?反過來說,醫療服務人員的勞工意識抬頭,勞基法、一例一休、不願過勞死,待遇和福利的爭取在年輕世代醫療工作者的價值觀,與上一代醫療工作人員已有相當的不同,醫療服務的精神會有不同嗎?筆者深深感受到年輕世代的醫療服務價值觀已不同於以往。 五、最後,筆者想以三個故事說明醫療服務精神的今昔,也作為給讀者的共同思考課題。第一個是德蕾莎修女照顧流浪街頭無依無靠的垂死老人故事。第二個是義大利醫生歐巴尼,在SARS的疫情中,為拯救病人犧牲了自己生命的故事。第三個是斯洛伐尼亞籍外科醫師范鳳龍在台灣服務39年不曾回家的故事。從這三個故事,我的感想是: 1. 醫療服務不是為了賺錢,如果為了賺錢,我相信台灣醫療人員會做不下去,醫療服務的精神和價值觀很重要。 2. 醫療服務是為了拯救病人生命或幫助病人解除痛苦,最少是陪同病人分擔痛苦,與病人站在一起,同擔苦難很重要,醫師和病人之間同理心如何建立? 3. 醫療服務是專業判斷和抉擇,對病人最有利的就去做,但支撐自己的原則和熱情的是內心的信仰或價值觀,醫療服務不能沒有這樣的精神,否則醫療服務就變成一般商業或交易行為,醫療不再是有專業倫理和尊嚴的志業。 最後,我簡單的結論是:醫療服務的精神就是在醫療人員和病人之間,己所欲施於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醫病互相體諒,將對方當成自己家人!我最嚮往的醫療專業還是盼望有信仰有原則有愛心的醫療服務。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