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渣加入混凝土的問題究竟是什麼?

爐渣加入混凝土的問題究竟是什麼?

老實說,爐渣這材料並非我的本業,但看到三立新聞陳雅琳不僅在臉書上po出「台北松菸文創大樓 竟然是......爐渣屋!」這斗大的標題的確會讓人注意,但是否真的該下驚嘆號?三立新聞也特地製作了在 20150306 晚間〈爐渣屋 ‧ 崩裂啟示錄〉節目來探討這個問題,根據這個節目,似乎是強調「"非用在建材的爐渣"」….. 但,陳主播的臉書回應有寫道,「陳雅琳:爐渣可分很多種,但文中已說明是電弧爐煉鋼後產生的『還原渣』,這非常不穩定,除非經過安定化才能再生利用。但即使有確實安定化後再生利用,也不能用於結構建物,只能用於消坡塊、地下管溝等非結構材料,這有法規清楚界定。如果是可用於結構建物的合法材料,又有確實按照比例,就應該不會出問題,我們也不用花時間精力去追了啊!文中也強調,非三言兩語可以講完,請鎖定一小時的完整報導。希望看官有看到這些敍述,衷心感謝!因為還原渣的問題,很多正派經營的建築業者、營造業者和混凝土業者都受害,花一輩子辛苦錢買到問題房子的小老百姓更無辜。有毒廢爐渣亂倒的問題也影響環境生態。盼大家共同關心,讓台灣更美好!」 首先,電弧爐煉鋼後產生的「還原渣」,是否真的非常不穩定?!請先參考經濟部工業局所印製的〈電弧爐煉鋼還原碴資源化應用技術手冊〉再下定論。 然而,媒體這樣的寫法,真的是讓不懂這門專門學科的人開始會有無限想像。的確,這些年的爐渣的確讓人很難有好感,包括廢棄物清運業者傾倒爐渣於石門水庫調節池附近,以及在高屏溪匯流處驚見大批爐渣、旗山高屏溪上游蕉園附近看見廢棄爐渣等,這些大家都認定是環保的問題,但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就是:當爐渣可以出現在土木工程中,就已經不僅是環保的問題了。 (圖片來源:TEIA 環境資訊中心) 爐渣的使用沒有法規規定嗎?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39 條規定,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應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目前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教育部、交通部、衛生署、農業委員會及國家科學委員會等八部會已發布所管事業之〈事業廢棄物管理辦法〉。其中內政部負責「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的制定。 經濟部於2002年1月9日訂定發布〈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至最近一次2014年6月6日共計十次修正發布。加強對再利用機構運作管理與配合實務運作需求、其中「編號十四、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編號十五、感應電爐爐碴(石)」、「編號十六、化鐵爐爐碴(石)」為編列可再利用種類,其中,「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用途:水泥原料、水泥製品(限混凝土(地)磚、空心磚、水泥瓦、水泥板、緣石、混凝土管、人孔、溝蓋、紐澤西護欄)原料、瀝青混凝土粒料原料、瀝青混凝土原料、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非結構性混凝土原料或鋪面工程(機場、道路、人行道、貨櫃場或停車場)之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原料。此外,公共工程都有規定飛灰及爐石之用量百分比,一般工程使用飛灰量之限制可參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員會頒佈之〈公共工程飛灰混凝土使用手冊 (下載)〉之參考值。且使用摻用飛灰之混凝土應特別注意養護時間之需求。 爐渣製程分類與其利用狀況圖(資料來源: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所以沒有法規規定嗎?有吧!但這時候有稍微認真看文字的人就會發現一個名詞「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一定會開心地說:是吧!所以松菸文創不應該使用爐渣混凝土。但你知道什麼是「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根據《水利土木科技資訊季刊》-45期:二十世紀初,歐美及日本等先進國家即開始生產輕質骨材,並將其應用於非結構性用途與結構混凝土工程上。在非結構性用途方面,輕質骨材混凝土因具備低熱傳導性,常被用來製作輕質工磚、輕質之樓板或屋頂等,藉以改善建築物的隔熱性,故具有節約能源的效果。再看看下圖在混凝土的組織中有加入摻品:輕質骨材擁有與生俱來的熱穩定性(多數之人造輕質骨材皆是經由高溫燒製而得)、較低的熱傳導性與熱膨脹係數等優點。 所以爐渣的使用真的沒問題嗎? 這個問題,想當然爾,當然不可能沒問題。雖然,廢棄物資源化是趨勢,但對於再利用的可信度,還是需要經過很多的關卡,包括申報、申請設置許可、進行測試與驗證,以電弧爐煉鋼產生之氧化碴(石)與還原碴(石)為例,產源事業不得將集塵灰及地面、廠房及屋頂清潔收集之塵灰混入再利用,於出廠前,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測方法,每年至少檢測一次有毒重金屬及戴奧辛項目,經檢測未超過本法公告之有害事業 廢棄物認定標準者,始得進行再利用;另至少每月檢測一次氫離子濃度(pH值),連續三個月之pH檢測值小於12.5者,得每年至少檢測一次。產源事業應於採樣前十日通知當地環保主管機關。 你也可以說,這些測試有可能經過官商勾結,或,目的事業單位與環保主管單位彼此不配合而使不肖廠商有鑽漏洞的機會,所以前述原則可信度不高。如果真的要這樣說,其實也無法證明絕不可能發生。但,爐渣的確是可以用來作為建材,這還是說得過去的。以日本為例,2008 年所生成之電爐粗煉氧化渣約為 526 萬公噸,其中有 2.3% 鋼廠回收再利用;35.4% 應用於道路石料與瀝青混凝土骨材;4.3% 地基改良;34.5% 土木工事;1.6% 混凝土骨材;0.9% 水泥原料;9.8% 加工用原料;2.7% 肥料與土壤改良;8.4% 掩埋與棄置等。 混凝土組織結構圖(資料來源:土木施工學,第四章:混凝土工程) 那麼爐渣到底有什麼問題? 1. 政府積極推動廢棄物資源化 首先,根據《土木公會期刊》說明:假若外牆、樓板及內部隔間牆等採用輕質骨材混凝土施作,發現結構系統的跨距及樓層高度對於使用輕質骨材混凝土有決定性的影響。當跨距小時,使用輕質骨材混凝土較不經濟;隨著跨距的增加,其優勢也跟著增大。結構物越高,輕質骨材混凝土的經濟性及成本節省也隨之提高,至少可降低 2%~8% 的結構體成本。因此,可以知道,將原本的廢棄物資源化是一種希望雙贏的作法,而且,國外,尤其是日本,利用率相當高。因此內政部所負責的「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的制定,包括了這些年非常熱門的綠建築。根據〈綠建築九大指標〉規定,減廢與節能在建築中扮得相當重要的角色,而前述輕骨材質正適合這樣的需求,加上爐渣一直是環保單位頭疼的問題,因此,如果可以資源化,豈不一舉兩得。 2. 政府規定的環保法規合理性? 至少每月檢測一次氫離子濃度(pH值),連續三個月之pH檢測值小於12.5者,得每年至少檢測一次。產源事業應於採樣前十日通知當地環保主管機關。 大家在國中都學過的酸鹼原理,pH只要超過7就是弱鹼,超過10已經是強鹼;法規規定的低於12.5,我只想請問,12.0是強鹼還是弱鹼?那麼規定12.5的依據是什麼?不會剛好是爐渣的酸鹼值吧?這個值可以讓大家去找資料檢驗,但我想說的是這樣的規定與標準,決不是單一環保單位訂出來的,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找出這些訂定標準參與的所有單位,那麼,就可以瞭解12.5是怎麼來的。 3. 所以爐渣使用到底對不對? 綜觀國內、外,有關於爐渣之設計手冊、施工規範及試驗準則數量與規定的確相當多,松山文創如果是非結構部分使用這種材料,如承包松菸大樓中鹿營造協理陳昭宏表示:「一樓到六樓外牆所使用的清水混凝土,有摻到爐渣,內部結構都是鋼骨」,他的說明還真的符合法規規範。因此,問題在哪?是施工工法還是哪裡出錯?對於結構而言,如果他說的是真的,充其量,就是民眾觀感很差。 如果,大家的感覺很差,是否足以推翻這樣的廢棄物資源化的政策?還是,有必要要讓爐渣使用的方式透明化,讓大家知道這樣工法用在哪裡,優缺點在哪;而陳主播與環團等在意最上游的不肖砂石場,提供了劣質材料後就倒閉落跑,使得混凝土業者到現在不斷地賠錢收拾善後,我想問題不是只有爐渣,而且,真正的源頭應該要找經濟部,因為所有的這些營造上下游業者的主管機關就是他們,不論是辯論廢棄物資源化的穩定性與工廠是否惡意倒閉,該負責任的都是經濟部。 此外,就是民眾有知的權力,避免資訊的不對稱。若真的無法相信政府政策的執行,這樣的政策是否需要調整,也許是未來需要著墨之處。但是,媒體用這樣的標題報導,不僅會誤導民眾,甚至已經有危言提到擔心松菸的爐渣混凝土會混入水管影響水質這樣不智的言論出現。一個明明可以好好討論與檢討的政策,一種明明是法規規定的建築材料,卻被說成是萬惡的來源,更不要提,只要提出辯護意見的就會淪為藍綠問題,這樣的社會氛圍,不是你我所願意樂見的。當然,也就沒有柯P所謂的為什麼要把西裝布做成內褲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