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瀆職的科技部

【專文】瀆職的科技部

在2017年的9月,於《Oral Oncology》這本癌症相關的專業期刊有個勘誤啟事。「勘誤」原本是在專業期刊上常見的啟事,但這個勘誤比較特別的地方是,勘誤的這篇論文,正是今年剛被台灣大學、科技部、教育部三個官方單位皆判定為造假的論文(如圖),文章的第一作者為台大教授張正琪。 台灣三個最具權威的官方調查報告到底可不可信呢?為什麼三個單位皆一致認定為造假的論文可以勘誤呢? 我在8月29日就這個簡單的問題,寫了信到科技部的意見信箱,於今日(9月4日)收到科技部的答覆如下: 「有關您106年8月29日致函本部民意信箱關心期刊論文Oral Oncology(2013)更正一事,敬復如下:查上開違反學術倫理事證業經專業軟體分析比對並完成審議在案。至於是否同意論文更正,事屬期刊編輯之判斷與權責,本部原則尊重。」(如下圖) 科技部的答覆。圖/蔡孟利提供 這就是台灣的科技部,毫不遮掩的瀆職。 在討論造假案的過程中,其中最常被造假者拿來當作擋箭牌的說法是「這是可以勘誤的無心之過」。也的確,「勘誤」是我們在任何專業期刊上都可以經常看到的東西,但是,那個勘誤的「誤」,前提得是「非蓄意為之的偶發性錯誤」才行。 在郭明良、張正琪、蘇振良一系列被揪出有造假疑慮的論文中,有的是同一篇內含多處刻意加工變造後的圖表,有的是不同時間發表的論文使用同樣的圖表,而且其所犯的錯誤類型多年來不斷的重複。像這樣子的「誤」,如果放在一起評斷,那就不是「非蓄意為之的偶發性錯誤」。但是一般期刊只會處理發表在己身版面上的論文而已,如果不是造假者所任職或經費提供單位的善意告知期刊編輯這些長時間的造假存在,期刊總編輯在缺乏相關資訊下,所看到的,當然就有可能只是一篇可勘誤的文章。 一個信用破產的團隊之所有研究成果均不可信!但在2017年完整的調查結果出爐之後,科技部不僅沒有任何通知各期刊台灣調查結果的舉動,也沒有監督台大處理撤稿事宜的積極措施,放任造假者用一篇一篇勘誤的方式讓假論文繼續在學術期刊的版面上橫行。科技部這句兩手一攤、任何補救措施都不做的「本部原則尊重」,讓信用破產的,已經不只是造假團隊了,而是台灣的學術界。 造假案從去年11月發展至今,已經被科技部這個回覆下出這樣的結論:「就說嘛,沒用的,台灣就是這樣,動員這麼大的力量去處理,結果還不是都沒事!」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