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客語區;客家台灣人才能生存

設客語區;客家台灣人才能生存

前言 最近台灣的媒體,有不少客家台灣語文的討論。行政院會6月15日通過「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有關,這草案內容的摘要及跟2000年通過的法案的比較,網路上很容易找到(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6B3C16BCB59F550D)。全國客語電台「FM 105.9 講客電台」6月23日正式開播,總統蔡英文到場全程秀客語(講客電臺開播秀客語 總統盼立院早日通過客家基本法、客語主流化http://www.peoplenews.tw/news/ad51e979-778a-43bc-840e-a830e6ccf47a),總統希望立法院早日通過《客家基本法》。若能實現修正的精神,客家台灣人的生存或有希望。沒有客家台灣話,就沒有客家台灣人。 因為少數及弱勢,生活上使用客家話,越來越少。提倡客台語言,仍只「學院式」的客語課選修、唱山歌比賽、客語演講比賽、客家戲劇、大學設客家研究所等為主,沒強調或訂出辦法,生活上使用客家話。到家鄉的鎮公所或警察局,用客語問,不肯用客語只願華語(國語)回答。客家庄的商店,越來越多不用客語,到餐館用客家話點不到菜吃,老輩必須用彆腳華語跟孫輩交談。 修正草案有客語生活化趨勢 很高興「客家基本法」的修正草案,有推廣客語生活化的趨勢。定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仍只會是空洞的口號,雖強調「平等」,「客台語」絕對無法與「國語」及「台語」平等。不過修正草案有落實客語是生活語言的措施,譬如草案上有由「法」制規定,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以上者,以客語為通行語之一或「應」為通行語。 有「法」及「應」寫在草案中,就可依「法」制訂客語的使用的環境,看到能依「法」使客家區服務之公教人員,「必須」學客語,並得列為陞任評分項目。更高興看到草案有「應」鼓勵,跨行政區域成立客家文化區域合作組織(圖)。這比我以前提倡客語行政區實際,以前的建議只是打高空的「奢」望。 設客家行政區的「奢」望 約17年前,想陳水扁當選有望,在客家雜誌(116期,2/2000)寫一文章,〈大家來為「義民爺州」及「六堆州」催生〉。其實更早的29年前(7/18/1988),於美國《太平洋時報》的「客家談專欄」,建議桃園縣(現桃園市)南部、新竹縣、苗栗山線及南到台中的東勢地區成立「桃竹苗省」,而六堆諸鄉鎮可組成「高屏省」的「六堆縣」。那文中也主張「原住民省」。 就以中國設海南省為例,設海南省後海南話「馬上」復興。當海南島屬廣東省時,「省語」的廣東話是海南島商政界主要用語。1988年海南島建省後,1990年代海南話復興,廣東話變成不重要了,海南話開始盛行於商政界,「海南人講海南話」流行且光榮,變成是海南省的「標準」。 1988年提倡台灣要建「客家省」,因當年台灣省議會有半數議員聯署修改台灣為五省二市。提出設「州」不是日據時代的「州」,是美國的「州」。建議用類似美國的「州」制度,因為美國的州權限大得多,有自己的州稅制,自己的教育政策等等。在花東或小客家地區,可成花東州內的自治鄉鎮。這樣到客家庄外的客家子民,有客語區的「娘家」歸屬感,「客家意識」更會提高。 州長或其他地方首長,在州內或轄區內,公開活動一定用客家話演講,在州或地方議會用客家話做施政報告。參加境內婚、喪、壽集會,以及各種演講場合,要用客家話講。學生必修客家話及客家台灣的歷史文化,公家機構用客家話,客家話是區內的「通行語言」、「標準語言」及「官方語言」。 《客家基本法》客語區 當然上面寫的是不著實際,太理想的或該說不可能的建議,自然曲高和寡。上面提到《客家基本法》草案尤其新增第八條,「政府應積極鼓勵直轄市、縣 (市 )及鄉 (鎮、市 )成立客家文化區域合作組織。直轄市之區另由鄉(鎮、市)改制,且屬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者,政府應考量轄內客家族群意願,保障客家族群語言文化之自主發展。」最有意義,這樣就有類似客語區的作用,值得多多討論。 這客家文化「區域合作組織」或「重點發展區」不是行政區,可直接稱為「客語區」。區領導人不是行政首長,領導人一樣地可到處或任何場合,強調使用生活客家話,以自己及組織內人員當典範,生活上用客語。客語須先推廣流行,語言才能成為標準及官方語言。 使用母語,客家台灣人及客家社團,應多向福老台灣人/社團學習。在美國較多參與的經驗,不管是私人、家庭或同鄉會聚會,科學/醫學/政治的研討會,以及幾千人的夏令營,絕大多數全用福老台語。我從小在客家莊長大,反在美國台灣人社區的環境下,學福老話。美國的客家台灣人及社團,總考慮遷就少數聽不懂客語的人,反用華語、英語或福老台語,來溝通、演講或討論。客家人及社團一向的「弱勢」作風,就是客家台灣人漸趨向滅亡的最大原因。 上述「客家區」不妨由客委會來任命經理人員,以法制規定用生活客語化,客語為通行語言。多多使用後,現代社會的語彙自然會充實。希望草案中不只是「應鼓勵」,更「應法制」地設立客語區。有客語區內的生活化客語,客家台灣人才有生存之道。不必唱台灣為世界客家文化中心的高調,客家台灣人求永存第一。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