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修法爭議多!立法院審查延至明年一月

《都更條例》在公法和私權間的問題亟需釐清

去(2013)年四月,大法官解釋《都更條例》部分違憲,但由於修法過程延宕,違憲之法律條文於今年4月底失去效力,急需修法。今(29)日上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本預計就《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進行審查,不過,負責於正式審查前完成初審版本的民進黨立法委員姚文智發言表示,由於《都更條例》提案修法版本眾多,且影響社會重大,希望委員會能讓「初審小組」完成法案討論與彙整後再進行審查。主席吳育昇隨後裁示,《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延至明(2015)年一月12日再審。

2012年三月28日,台北市政府「依法」強拆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王家民宅,引發強烈批評,更讓《都市更新條例》長久隱含的諸多問題浮出檯面。隔年四月26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09號解釋,宣布《都更條例》部分條文違憲,要求一年內必需檢討修正,否則將失去效力。不過,此案朝野總共提出多達20個修正版本,無法達成共識,於是在今年屆滿修正期限後,經大法官認定違憲之條文正式失效,37件都更案因而停擺。

版本眾多加違憲爭議 初審進度緩慢

內政委員會今日原本預計就《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各版本進行審查,不過,會議於九點正式開始前,主席吳育昇即召集負責彙整各版本提案的「初審小組」的立委邱文彥、姚文智,就初審狀況進行討論。

會議開始後,姚文智於上台發言時首先向在場委員及列席官員致歉表示,他和邱文彥本來希望於上週六(27日)「補上班日」將《都更條例》各版本修法提案初審完成,但由於朝野立委加上政院提案共有20個版本之多,且大法官解釋《都更條例》違憲部份仍需要討論,另外,《都更條例》在公法和私權間混淆不清的問題亦需要釐清,初審部分因而尚未完成。

姚文智進一步表示,這次修法除了希望能夠維護居住正義,並兼顧都市發展及再生,更要促使公部門在都市更新的過程中負起更大的責任,為了完成這些目標,初審小組花了相當多時間進行討論。姚文智最後強調,目前初審小組已開過六次會議,預計最多只需再兩周就可定案,希望委員會能等初審完成,再進入正式審查。

主席吳育昇就「延期審查」徵詢意見,獲得在場立委一致同意,隨即裁示將《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審查延至明年一月12日進行。吳育昇同時強調,此項關乎人民居住權益的重大法案已在內政委員會延宕多時,希望下次開會時就能將法案審查完成出委,盡速送院會進行朝野協商。吳育昇隨後宣布今日會議休息,但會議並未正式結束,而是交付初審小組,會集台北市政府、營建署、專家學者以及民團代表,繼續進行討論與修正。邱文彥表示,明、後兩天也將繼續進行初審,希望能趕在一月12日前定稿,將完成彙整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交付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