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醫院「疑案」 劉伯恩今提告

馬偕醫院「疑案」 劉伯恩今提告

馬偕醫院近日來風波不斷,《鏡週刊》報導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利用人頭公司等方式自肥,劉與馬偕醫院院長施壽全認為報導不實,今(11)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鏡週刊涉嫌誹謗。另針對媒體報導亞大醫院副院長林璨持馬偕假名片和中國談合作,劉伯恩等人今天也赴派出所採取法律行動,以醫院名義告發林璨冒用商標和偽造文書。 雖然目前真相未明,不過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認為,近日來馬偕醫院的「疑案」更突顯修正《醫療法》的重要性,讓財團法人醫院治理回歸正軌,過去醫改會提出修法主張時,有幾家教會醫院強力運作,要求修法不要針對教會醫院,只針對企業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醫院即可,最近爆發馬偕醫院風波,更證明財團法人醫院的治理,不分類型都應該正視。 朱顯光指出,財團法人醫院依原本捐助者不同,可分三類,一種是企業型,像台塑捐長庚,還有新光、國泰等醫院;另一種是教會型醫院,包括馬偕、彰基、恩主公、慈濟等;第三種則是一般型的財團法人醫院,例如醫師捐助的秀傳醫院。 朱顯光表示,過去有治理問題不見得只有企業型的財團法人醫院,彰化秀傳醫療體系總裁黃明和等人就曾涉嫌私設人頭公司買進藥品,再轉賣給秀傳體系醫院賺藥價差;馬偕醫院也上演過醫院盈餘捐給長老教會,用在改善血汗醫護的經費反而不夠的情況。 醫改會:馬偕醫院不是教會附隨組織 董事會不該由少數人把持 根據「2014年醫療財團法人財報」顯示,全台2萬多家療院所,63家財團法人醫院,拿走了4分之1、1441.5億的健保給付,卻可免繳房屋稅、營業稅、營所稅、土地增值稅,長庚、馬偕、慈濟是獲利前三名,全都未繳半毛的稅。 朱顯光說,不論是哪一種類型的財團法人醫院,捐贈時都可以節稅,成立後也享有免稅的優惠,性質都一樣,「都屬公益法人,都是社會資產」,即便是教會醫院也一樣,絕非教會的附隨組織,董事會不該由少數人或是教會人馬把持,而該被透明化監督,擴大社會參與,如同長庚醫院也不該是王家人馬把持一樣。馬偕事件爆發後,衛福部更該堅守立場,堅持修法。 「若是不透過修法妥善治理財團法人醫院,外界根本搞不懂董事會成員有誰,監督非常困難。」朱顯光說,除非發生內鬥才有爆料,但即便如此,事後要追查真相也很難釐清,究竟中間有沒有不當關係交易,就像糾纏不清的線捲一般,要抽絲剝繭不容易。 因此醫改會長年呼籲修法設置公益監察人、明訂公益醫院細則,以免部分醫院有「假公益之名,行營利之實」的模糊空間,有盈餘卻未努力改善血汗人力或善盡醫療公益,這也是改變類似情況再發生的機制之一,是正本清源的作法。否則日後難保再傳出財團法人醫院不當投資公司、藥品不當交易等事件,必須明訂公益監察人簽章才能對外投資或採購,才能改革。 另外朱顯光也期待董事會組成之中,代表基層醫護的勞工董事必須有一定份量,且要透過公開遴選或員工直選,而不是醫院指派的橡皮圖章,要真正看到經營盈餘用於改善血汗醫護,而非轉投資出去,才能奏效。 醫院多數收入來自健保 流向管制卻鬆散 還有,重要但容易被忽略的是,財團法人醫院是社會資產,很多收入來自健保,醫改會要求政府應嚴肅看待盈餘流向,盈餘應分配於公益性質,例如偏鄉急重症醫療、或改善血汗醫護…等,不該是被隨意拿去投資生技公司,或去中國開分院,這些不當的作為,可能造成資金或轉手到對岸,或可能流入個人口袋,過去管制鬆散,衛福部應嚴格看待並設置審查機制。 近來頻躍上媒體版面的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是國內知名的減重名醫,首創雞尾酒療法紅極一時,極盛時期診所外大排長龍,許多貴婦搭著「黑頭車」慕名前往,病人曾多到看診看到半夜,被黑道覬覦勒索,創下診所裝警民連線保護的紀錄。但也因推行的減肥療法曾發生病人死亡個案、出現醫療糾紛和訴訟,頗有爭議。2015年底當選第17屆馬偕醫院董事長後,有些馬偕人私下認為「很訝異」。 馬偕是教會醫院,是當年馬偕博士(George Leslie MacKay)從加拿大橫渡浩瀚的太平洋,隻身來到台灣所創建的偉大醫療志業,馬偕人私下說,對於近來發生的醫院負面新聞,覺得無奈,只希望莫忘馬偕博士初衷,這招牌別蒙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