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農地旱地爭取鬆綁 蕭美琴:適度發展休閒農業

為農地旱地爭取鬆綁 蕭美琴:適度發展休閒農業

農委會去年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增訂農舍承受人須有耕作能力規定,也就是「農民」才能購買農舍,並增訂農民資格身分認定條文,由地方政府審認。不過立委蕭美琴認為,花蓮縣幅員遼闊,農地面積涵蓋相對廣泛,現行農地使用規範只管「人」,卻忽略最應管控的用「地」規範,她主張偏遠的不宜耕種的旱地,在使用限制上則可相對寬鬆,允許適度發展休閒農業的空間。 農地政策多次修改後,不斷引發爭議,蕭美琴表示,農委會前主委陳保基雖然在任內提出的農發條例並未獲得立法院的支持,但內政部去年卻直接修改「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產生諸多執行上的問題。她走訪基層,頻頻接獲許多與農地使用、交易相關的陳情,因此今天質詢內政部部長葉俊榮時也特別要求內政部會同農委會,重新研擬農地相關規定的方向與原則,使法規更貼近民眾。 蕭美琴認為現有農地使用規範目標錯置,著重用地人有無農民身分或是否實際從農,將「人」列為主要管制標的,忽略最應管控的用「地」規範。她支持農地農用政策,認為農地使用應避免建物對農地帶來污染,因此農地的控管應因地制宜,根據農田本身條件訂立不同標準,而非以人的身份別做審查基礎。 她舉例,灌溉系統完備的良田,有極高的耕種價值,不論所有權人身分是否為農民,對於非農業使用需嚴格限制,特別是針對農舍興建,更應要求提高建物的污水排放處理標準,確保鄰近農田不受汙水影響;另外,對於某些地力較差,不適宜耕種的旱地,在使用限制上則可相對寬鬆,讓所有權人在處分財產能更有彈性,允許適度發展休閒農業的空間。 蕭美琴說,因為農地使用規範嚴格限制使用人身分,而今該身分的審認工作又落在地方政府,加重地方行政單位負擔,若無法順利進行審認,更將造成民眾財產處分上的權益受影響。 以花蓮為例,因為地方政府審核農民資格的工作停擺,使有意處分財產的農地所有人無法遂行。 因此,蕭美琴除了要求相關單位加強對土地管理,更要求頒布「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內政部應主動邀集農委會重新討論,依據農地使用的原則加以規範。部長葉俊榮也允諾將積極會同農委會協商,檢討農地政策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