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告林洲民「藏頭詩」妨害名譽 法院判敗訴

趙藤雄告林洲民「藏頭詩」妨害名譽 法院判敗訴

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指控北市都發局林洲民,在臉書上以不堪的英文辱罵髒話,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宣判,判決趙藤雄敗訴,對此,林洲民感謝司法公正的審判,維護人民對公共事務合理評論的言論自由權,遠雄方面表示不滿,將提起上訴。 此案源於去年8月,趙藤雄提告北市府員工偽造文書,並多次批評林洲民說謊,林洲民不甘受辱,在臉書連續發出數封致趙藤雄公開信,其中第三封公開信中提到,「送錢的企業,用很多個"億",結果,沒事,可以天天對著媒體說三道四!然後,收皮箱內容的台灣公務員們,從南到北,For the sake of Universal Common Knowledge,家破人亡!」。 趙藤雄指控林洲民以「藏頭詩」罵「F、U、C、K」,侵害趙藤雄名譽,因此提告求償新台幣200萬元,按週年利率5%計算利息,並在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等。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宣判,判趙藤雄敗訴,法官認為,民眾對趙藤雄的評價,非必會受到特定言論影響,遠雄根據網友臆測提告,從未向林洲民求證,難以認定林有妨害名譽之意,理性讀者不致於僅因林洲民的言論,就對趙藤雄產生負面印象。 都發局發布新聞稿表示,林洲民感謝司法公正的審判,維護人民對公共事務合理評論的言論自由權利,並呼籲遠雄儘速依程序進行大巨蛋建照變更,一直興訟沒有必要,浪費司法資源,也無助公共利益,此外,趙藤雄對林洲民提告的3個不同刑事案,目前正在審理中。 對此判決,遠雄表示,不只遠雄無法接受,一般民眾也很難理解,待收到判決書後,將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