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情思】美國獨立紀念日的浪漫傳奇

【凌情思】美國獨立紀念日的浪漫傳奇

大概小學二年級或三年級的時候,班上一位女同學經常邀請我放學後到她家寫功課,至今我仍記得那份開心的感覺。會那麼開心,除了是交了一位朋友之故,還因為她是成績很好、會保護同學的副班長(哼!當年,班長永遠是男生),而且,她家裡很有錢、會彈鋼琴…這樣像公主的同學,沒有看不起家境不大好的我,對我很好,真心跟我交朋友。 我想,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套交朋友的哲學;喜歡和什麼樣子的人交朋友,怎麼認識和交往,怎樣經營友誼,怎麼處理和朋友之間的問題衝突等等。不過,因為性格,有人很輕易就可以認識人、與人交往,有人卻覺得如登天一般困難。糟糕又討厭的是,因為不想孤獨寂寞,就難以率性地說:「我不需要朋友!」而免去費心思學習怎麼交朋友和當朋友。所以,交友真是人生一項重要又不容易的事,像是不得不為活著而吃飯,卻又不知道怎樣吃才不會煩惱體重問題,而且,一旦體重過重之時,竟又有危害生命之威脅。 兩位美國總統:不同家世,同為律師 此文就是要聊聊兩位美國歷史名人的友誼。這兩個人的個性迥異,但仍成為好朋友。不過,因為在政治上的許多哲學觀點是對立的,於是他們又曾經嚴重仇恨過對方,而在這一切一切之後,他們重拾友誼,並在同一天過世。 他們是,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和美國第三任總統,湯瑪士‧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 若要仔細介紹這兩位美國建國之父,恐怕要數篇長文章或更多。所以,這回就從他們的生長背景和一些言行來看看他們的性格,了解不同性情的兩人怎麼當朋友。 亞當斯(1735-1826,91歲),麻薩諸塞州人。有兩個弟弟,父親是公理會教堂執事、農夫、鞋匠。六歲上私人的幼童學校(Dame school,最早出現在十六世紀,通常是女老師在家裡收學生,教導一些基本的讀寫和宗教信仰,以《新英格蘭啟蒙書》The New England Primer作為基本教材)。之後,上拉丁學校學習拉丁文、修辭、邏輯和算術。不過,亞當斯因為不喜歡他的老師,經常逃學,想當農夫。 亞當斯的父親知道兒子資質聰穎而且期待他當個神職人員或學者,所以,他讓亞當斯暫時不去上學幾個禮拜,給他最困難的農務。亞當斯痛苦到不行,但也倔強不願意承認,但父親都看在眼裡,在為兒子換了老師之後,亞當斯再也沒有說不想上學了。而這位老師Joseph Marsh,還引導亞當斯進哈佛學院。他對亞當斯說:「想當農夫?太好了,這樣就有人可以告訴我,為什麼我的蘋果樹都長不出蘋果了!」 「想當農夫就不能上哈佛大學嗎?Wigglestworth教授就養了兩隻全州最好的乳牛。」 傑佛遜(1743-1826,83歲),維吉尼亞州人,家裡十個孩子中,排行老三。父親彼得(Peter Jefferson)是個土地測量員,也擁有一個小農場。母親珍(Jane Randolph)來自非常有錢的家庭,她的父親擁有巨大的農場,彼得的小農場就是跟珍的父親租來的。孩童時期,傑佛遜和十八世紀最有權勢的維吉尼亞蘭多夫家族(the Randolph family)的孩子一起上課。九歲,進蘇格蘭長老教會的學校,學習自然世界、拉丁文、希臘文和法文,以及騎馬。十五到十七歲,寄宿牧師家,接受牧師的教導,學習歷史、科學和古典文學藝術。 不同的出生背景,在年幼歲月就有不同的生活經驗,這對他們的未來有什麼影響呢?另外,教育需要耐心和用心,如果亞當斯的父親放任兒子,不給他一點適度而實際的經驗教誨,亞當斯可能不知道自己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熱愛務農。當然,教育還需要能夠開闊學生視野與思維的老師,亞當斯的老師讓他「知道」原來農業也是一門學問,可以進大學修習研究。再一次,驗證了一位好老師對學生的影響可深且遠。 亞當斯為清教徒後裔,他認同清教徒的價值觀,認為他們是非常看重、傳遞和守護自由的人。1751年,十六歲的亞當斯進哈佛學院讀書,文學士畢業後,仍在思考未來的終生職業之際,到麻薩諸塞州的伍斯特(Worcester)教了幾年書。四年的時間,他清楚看見自己熱愛「威望」,渴望「榮譽或好名聲」,想要「與眾不同」。於是,二十一歲的亞當斯決定當律師,成為大人物。他告訴父親,他在律師這個行業發現高貴英勇的成就;在神職人員裡,則看到許多蠢蛋偽裝聖潔。1758年,亞當斯獲得哈佛文學碩士學位,也取得律師資格。 亞當斯對父親說的,是偏見還是真心感受?還是不想順從父親期待(當位神職人員)而編織的藉口?或者,當時正直的律師比現代多很多,吸引了有正直性格的亞當斯?就不得而知了。 從年輕的時候,亞當斯就有習慣在日記裡記下一些事和讓他印象深刻的人。其中,1761年,麻薩諸塞州的知名律師James Otis Jr在該州最高法院對於「協助命令」(Writ of Assistance,一種開放式的搜索許可證,沒有所謂過期的問題,不受限制,可以到處搜索)的合法性辯論,鼓舞激勵了亞當斯。多年後,亞當斯回想,認為這就是美國獨立的起點。 1763年,亞當斯以Humphrey Ploughjogger為筆名,在波士頓的幾家報紙發表七篇評論,這些文章傳遞了他的政治理論觀點。1765年在《波士頓公報》(Boston Gazette)以相同筆名發表文章,表示反對「印花稅法」(Stamp Act,所有殖民地的印刷品,如法律文件、許可證、商業契約、報章、小冊子和紙牌等都要付稅,而且要以英鎊來付,不可以用北美殖民地的貨幣)。 亞當斯漸漸地以憲法律師的身分和深入分析歷史事例,與主張「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人生而有人權,不是君主的附屬品,在人民同意下,組成政府,選舉議會代表,監督政府)而具有影響力。他也發現,自己天生好爭論的個性(有話必說,對不滿不認同的事必定撰文批判)在政治上對他造成限制和束縛。 1765年,布倫特里鎮民會議寄給議員由亞當斯所寫的〈布倫特里指示〉(Braintree Instructions),表示反對印花稅法,因為此法剝奪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權利:被課稅的同意權,以及由人民組成陪審團來審判的司法權利(尤其,英國人民有,他們卻沒有)。同年十二月,亞當斯對州長與議會發表演說,表示印花稅法不合法,若在英國議會沒有出席代表,麻薩諸塞州不能同意執行。 1770年,發生「波士頓大屠殺」(Boston Massacre,又稱國王街事件,Incident on King Street)。因一場誤會,一位英國士兵和一位民眾爭吵,結果士兵打傷他,引發圍觀民眾不滿,包圍了士兵。部隊軍官帶了幾位士兵前來解圍,民眾開始丟石頭攻擊和毆打,於是英國士兵開槍,民眾五死六傷。即使亞當斯對英國的不公平稅制很不滿,但是,他認為要讓英國士兵得到公平的審判,所以擔任他們的辯護律師。最後向陪審團說明的總結辯護,其中一句話成為名言:「事實是頑固的,不論我們心裡的期待和偏好為何,或者感情落在哪個位置,都不能改變真相和證據。」 (Facts are stubborn things; and whatever may be our wishes, our inclinations, or the dictates of our passion, they cannot alter the state of facts and evidence.)結果,六名士兵獲釋,兩名對民眾開火的士兵被控謀殺,但被判誤殺。亞當斯因此受到許多負面評價。 傑佛遜也是律師。十六歲時,他進入威廉瑪麗學院(College of William & Mary in Virginia,創立於1693年,是美國史上第二悠久的大學,公立常春藤之一)學習數學、形上學和哲學,接觸洛克(John Locke)、培根(Francis Bacon)和牛頓(Isaac Newton)的學說。並且,加強法文和希臘文和演奏小提琴的能力。兩年後畢業,之後取得律師執照。 傑佛遜反對奴隸制度。1769年,他倡議一個法案:奴隸的主人可以自行決定釋放奴隸,不需要皇家總督和普通法院來決定。奴隸制度將奴隸視為主人的財產,這個「財產」是擁有者「不能放棄的」,就算主人釋放奴隸,還予自由,但奴隸被抓到後,還是會送回主人,或者被賣給別人。當然,還是有方法可以讓奴隸自由,就是花很多很多錢為奴隸買到自由身分證件,然後送到自由沒有奴隸的州。不過,這是非常困難的事,因為州政府不願意奴隸獲得自由,所以很難取得證件,而且,即使被釋放、有自由身分證件的黑人,仍會被抓起來賣到別州。 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在沒辦法中想辦法:將奴隸變成幫傭,也就是沒有虐待和逼迫他們長時間工作,給予微薄薪資,並在遺囑交待:他的太太要幫助這些奴隸逃到自由的州,至於年老殘病者就留下來,照顧他們的餘生。 1767年傑佛遜取得律師執照後,就開始接了許多奴隸的案子,在一個案子裡,他引用自然法(Natural law)辯護:「每個人出生來到這世界,就擁有他的權利,可以根據他的意志來行使他的權利……這叫做個人的自由。個人的自由是天生自然就有的,因為這是一個人活著的必要物。」但法官判他的案主敗訴。 在「波士頓傾茶事件」(The Destruction of the Tea in Boston,又稱Boston Tea Party)後,1774年,英國政府通過《不可容忍法案》(Intolerable Acts),傑佛遜寫了一個提案,呼籲以一天的「禁食和祈禱」表達抗議,並且拒用英國貨。他的提議後來變成一篇文章〈北美權利總觀〉(A Summary View 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主張人們有權選出自己的政府。 同是開國元老:亞當斯反蓄奴,傑佛遜蓄奴 傑佛遜一直被認為是難懂的人,無法真正了解他的想法。美國國家圖書獎(1997)和美國普利茲歷史獎(2001)得主、研究美國早期歷史的著名歷史學家Joseph Ellis教授,寫了一本書《美國的獅身人面像:湯瑪士傑佛森的性格》(American Sphinx: The Character of Thomas Jefferson),光是「獅身人面像」就明白定義了對傑佛遜性格的看法。其中最具爭議、讓很多人無法諒解的事,就是他蓄奴。1757年,傑佛遜的父親死後,傑佛遜和弟弟平分父親的財產,繼承了5000英畝(2,000公頃)的土地和一些奴隸。1773年,妻子瑪莎的父親過世,傑佛遜繼承了135名奴隸、11,000英畝(4,400公頃)的廣大土地和龐大債務。傑佛遜花了很長的時間才還完債。雖然他的奴隸都是繼承而來的,但是他反對奴隸制度的言論讓他被批評虛偽、言行不一。還有,即使他的奴隸都說他人很好,待他們很好,卻又該怎麼看待傑佛遜因為債務而賣掉一些奴隸的行為呢? 黑奴問題算不算是那個年代、出生富貴人家者的一個無法避免和難以處理的麻煩?相對地,出生在中產家庭的亞當斯,就沒有繼承黑奴的問題了。他徹底反對奴隸制度,也沒有蓄奴(他的妻子艾碧佳請了兩名具有自由身分的黑人在家幫傭)。不過當時亞當斯並沒有積極強烈地倡議解放黑奴,原因是他認為剛獨立建國的美國是脆弱的,國家無法承受因奴隸問題而產生的對立衝突(七十多年後的南北戰爭如果提早在這時發生,也許現在的美國已經不存在了,然而,黑人卻多受苦了好幾個世代)。 1764年,亞當斯和三表親的艾碧佳(Abigail Adams,原名Abigail Smith)結婚,養育六個孩子。多數孩子不長命。1772年,傑佛遜和三表親的瑪莎(Martha Wayles Skelton)結婚。十年的婚姻,養育了六個小孩,只有兩個女兒活下來。 艾碧佳是一位博學而聰明的女子。當她和亞當斯分隔兩地時,兩人經常通信。研究美國早期歷史的歷史學家Joseph Ellis表示,從1200封他們互通的信件裡,看見親密和坦白,這是其他美國歷史上知名夫妻的書信所沒有的。而且,艾碧佳雖然是自學者,但信寫得比亞當斯(當代文筆最好的人之一)還精彩。Joseph Ellis認為,艾碧佳是比較有彈性的人,比亞當斯更感性,是美國史上最傑出的女性。 從保留下來的信件可以看出艾碧佳是務實的思想家,對亞當斯的政治生涯有很大的影響。她有一封著名的信,是1776年3月寫給亞當斯和「第二次大陸會議」(the 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 1775-1781)的州代表們。她說,也是要求:「…要記得女士們,要比你們的祖先更慷慨地對待她們、肯定她們。不要給丈夫們毫無限制的權力。記得,如果情況允許,男人們會變成暴君。如果不對女士們給予特別的關照,我們會謀反暴動,也不會遵守任何不含括我們的意見之法律。」 1791年,有位具自由身分的黑人青年上門找艾碧佳幫忙,請她教他讀書寫字。艾碧佳協助他到一所夜校讀書。鄰居對此很有意見,這位勇敢率直的女性告訴他們:「他和其他年輕人都一樣是自由人,只不過有張黑色的臉,所以他就不能受教育嗎?不受教育,他要如何找到工作養活自己?……我從不覺得在家裡客廳教他讀書寫字是件丟臉的事。」所以,您同意艾碧佳是美國歷史上最傑出的女性之看法嗎? 傑佛遜的妻子瑪莎,博覽群書,愛做刺繡手工,彈一手好琴,傑佛遜常拉小提琴與她合奏。不過,她有糖尿病,加上經常懷孕,讓她變得虛弱常生病。1782年(結婚十年後),在生了孩子的幾個月後,過世。因為瑪莎的母親早逝,她先後有兩位繼母,這個經驗讓她在死前要傑佛遜發誓不再娶妻,她無法忍受別的女人養育她的孩子。瑪莎的死對傑佛遜的打擊非常大,他深陷於悲傷之中,幾近崩潰邊緣。在這段時間,傑佛遜經常到亞當斯的家,也因此傑佛遜和艾碧佳成為朋友。 有這般美好友誼,真好,尤其在這樣傷痛的時刻。至於,傑佛遜和亞當斯的深厚情誼是何時開始的呢? 獨立宣言讓兩人變朋友,從政參選讓兩人變政敵 1776年6月,亞當斯、傑佛遜,法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謝爾曼(Roger Sherman)和利文斯頓(Robert R. Livingston)被「第二大陸會議」指定撰寫〈獨立宣言〉。這個「五人委員會」(Committee of Five)的成員本來是要亞當斯來起草〈獨立宣言〉,然而亞當斯認為傑佛遜比較合適,除了說服其他三人,還告訴傑佛遜:「首先,你是維吉尼亞州人,維吉尼亞州的人必須在這件事情上當主導者。第二,我是被討厭、被懷疑和不受歡迎的人,你則是徹底相反。第三,你會寫得比我好十倍。」於是,傑弗遜就成為最初草稿主筆。就從這件事開始,亞當斯和傑佛遜成為朋友。 兩人在起草〈獨立宣言〉相遇,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通信。1777年到1826年間,兩人寫了380封信。剛開始,通信次數屈指可數,到了1785年則有69封信,外加傑佛遜和艾碧佳互寫了8封。 1786年42封 1787年43封 1788年12封 1789年到1796年,華盛頓為總統,亞當斯為副總統,平均每年只有3封信。 1796年,兩人競爭選總統,亞當斯當選總統,傑佛遜失敗,成為副總統(當時的制度),四年間,完全沒有書信。 1800年,傑佛遜挑戰亞當斯,最後當選總統。八年任內(1801-1809)也完全沒有書信。不過,1804年4月17日,傑佛遜的女兒瑪莉亞(Maria Jefferson Eppes)過世,即使傑佛遜和亞當斯的政治立場相對立,深深傷了艾碧佳的心,但她很早就認識瑪莉亞,而且非常喜歡瑪莉亞,所以艾碧佳寫了封慰問信給傑佛遜。 以上看來,好似因為競爭選總統而傷了友誼。不過,真正的原因不在總統這個職位,而在於治國理念。 1776年北美殖民地宣布獨立,戰爭結束於1783年,不過要到1789年才有國家憲法,華盛頓成為這部憲法下的第一任總統。1783-1789年間由第二次大陸會議(Continental Congress)主政,1781年起草《聯邦條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1789年通過了憲法,取代了《聯邦條例》。至於政黨,要到1796年的總統選舉才出現,不過一直有人自稱是聯邦黨人(Federalists),有人則稱自己為民主共和黨人(Democratic-Republicans)。他們對於中央政府的角色有很不同的看法:聯邦黨人主張要給予中央政府比較多的權力(大政府),民主共和黨人則認為中央政府只要根據憲法規定而存在即可(小政府)。亞當斯為聯邦黨人;傑佛遜為民主共和黨人。 美國獨立戰爭之後,兩人擔任外交官,被派到歐洲,仍保有友誼,直到回國之後,1788年首次競爭要當華盛頓的副總統,兩人的關係逐漸崩壞,變成公開的強硬批判,這段時間很少寫信。 1797年,亞當斯就任總統,1798年簽署《禁止外國人反美和煽動言論法》(叛亂法,Alien and Sedition Act of 1798),身為副總統的傑佛遜感到恐怖。1800年,經過激烈的選戰,兩邊黨人相互攻訐,傑佛遜擊敗亞當斯,當選總統。亞當斯在卸任之前,任命了一群傑佛遜的政敵為大法官,讓傑佛遜非常不高興。傑佛遜上任後,盡可能撤銷他不認同的亞當斯的法令政策和人事安排,他稱之為「1800年革命」(Revolution of 1800)。所以,在傑佛遜擔任總統的八年,兩人的關係達到最冷淡的低點。 為了國家言歸舊好,相隔兩地同日辭世 通常,一般人和好朋友有這般嚴重的衝突,可能很少人會與其和好再當好朋友吧?不過,亞當斯和傑佛遜就能! 亞當斯和傑佛遜,曾經是最要好的革命建國夥伴,如今變成敵手,兩人都深感痛苦,身為兩人好朋友的醫師拉許(Benjamin Rush)也很煩惱。拉許是學者、教育家和作家,也是一起簽署〈獨立宣言〉的建國夥伴。傑佛遜從總統職位卸任的幾個月後,拉許做了一個關於他們兩人的夢,1809年10月7日,他將夢境寫下來寄給亞當斯,而後也寫了一封信告訴傑佛遜這個夢。傑佛遜聽從拉許的話,打開心扉,寫給亞當斯一封親切的信。亞當斯也信守他對拉許的承諾,回了信給傑佛遜。 1812年,新年,亞當斯寫了封短信給傑佛遜,祝福傑佛遜新年快樂,也健康長壽,能迎接更多的新年。1月21日,傑佛遜則以過往他們一起為美國獨立奮鬥時所用的便條紙回信。這一年,他們互通了13封信。 1813年,亞當斯寫了29封信;傑佛遜則如一貫,不常寫信,但寫長信,共6封;傑佛遜和艾碧佳則互通一封信。之後,兩人就這樣繼續互相寫信,一直到1826年兩人過世(超過十四年)。期間,艾碧佳和傑佛遜是每年固定寫一封信給對方,直到1818年艾碧佳過世。 亞當斯曾寫信告訴傑佛遜:「在我們好好跟對方說明白自己的想法之前,你和我不應該死。」(You and I ought not to die, before we have explained ourselves to each other.) 亞當斯是話比較多的一方,通常,傑佛遜寫一封信,他會寫上兩封。他們通信表達自己所關心的事和所感到驕傲的新國家,兩人都很憂心美國的未來,尤其南北方之間的歧異,日漸分裂了南北方。1825年,亞當斯寫給傑佛遜:「回想過去的歲月,維吉尼亞洲和麻薩諸塞州像個親密兄弟,讓我感到歡喜。」(I look back with rapture on those golden days when Virginia and Massachusetts lived and acted together like a band of brothers.) 在人生最後的時分,各界都邀請亞當斯一起慶祝七月四日,然而疾病纏身的他已無法四處旅行。傑佛遜也一再被邀請為「美國獨立紀念日」發表演說,然而他也因病而無法親自發表演說。他的演說稿成了告別文,但仍有他一貫激勵人心的文采,對於慶祝七月四日,他說:「我相信〈獨立宣言〉是可以屬於全世界的,它是喚醒人們的訊號;去爆裂人們被說服而矇蔽他們的、如術士般的無知和迷信的鎖鍊,去接受上帝的恩寵和人民組成政府管理自己的安全可靠。」(May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be to the world, what I believe it to be, the signal of arousing men to burst the chains under which monkish ignorance and superstition had persuaded them to bind themselves, and to assume the blessings and security of self-government.) 1826年7月4日,住在麻薩諸塞州的昆西(Quincy)的九十歲亞當斯,躺在床上,說:「傑佛遜還活著。」(Thomas Jefferson survives.)這是亞當斯最後的遺言。然而,約在四、五個小時前,住在維吉尼亞州的蒙蒂塞洛(Monticello)的八十三歲傑佛遜已先離開人世。撰寫〈獨立宣言〉的兩位重要人物,相隔數百哩,都在「獨立紀念日」這一天過世。這一年,為〈獨立宣言〉簽署的第五十周年,當時在任總統為亞當斯的長子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美國第六任總統)。 美國第十任總統約翰‧泰勒(John Tyler)曾表示,傑佛遜常常說他希望能在七月四日這一天死去。傑佛遜在病榻上最後的幾天,撐著,不時問著:「七月四日了嗎?」 五年後,建國之父、第五任總統詹姆斯‧門羅(James Monroe,1758~1831)也在七月四日這一天過世。 我住在美國,但不是美國人,然而,每回在「獨立紀念日」這一天,就有一種感動,覺得人類追求自由民主和人權的意志真強大。同時,我的心底也會有一抹感傷,覺得這世界有國家已自由民主好幾百年,竟也有許多國家還在專制獨裁的體制裡。在這些感覺之外,則有對於台灣遲遲無法放下那個「中華民國」的拖累而昂首建國的嚥氣(台語)。大概十年前吧,與先生去到費城的「美國獨立紀念館」(Independence Hall),當我們站在討論和通過〈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的會議室裡,看著法蘭克林的眼鏡,我在心裡吶喊:「我也想要台灣有這樣神聖光榮的地方!」 所以,我想,我懂七月四日在亞當斯和傑佛遜心裡的深重意義,以及傑佛遜想要在這一天死去的情思。這是讓兩位性格大為不同的人,可以做好朋友,甚至在爭吵仇視後,可以再次當好朋友的理由,一個他們與許多人費盡心力,甚至付出生命,所爭取的信仰價值:自由、民主和人權。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