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酒駕 時力提修法 加重拒測累犯處罰 終生不得考照

防酒駕 時力提修法 加重拒測累犯處罰 終生不得考照

為防制酒駕,時代力量今(7)日提出修法,增訂拒絕酒測累犯規定,若駕駛人在5年內拒酒測2次以上,可處18萬元罰,並終生不得考領駕照,同時新增課予同車乘客責任,強調「國人期待很高」,呼籲立法院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儘速排案,趕快動起來。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天提出《道路安全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事訴訟法》第427條條文修正草案,從加重拒絕酒測累犯責任、同車共責及被害人對加害人之懲罰性賠償求償及簡易訴訟程序等來增進,希望在法律上強化酒駕防制效果。 黃國昌說明,為了降低未來拒絕酒測的頻率,加重了若拒絕酒測的累犯處罰,目前拒絕酒測的處罰是9萬元並吊銷駕照,但這次針對拒絕酒測累犯,除了處罰的金額加重一倍到18萬,並清楚規定終身不能再考領駕照。 黃國昌表示,參考日本道路交通法的規定,若同行的乘客明知已有酒駕或已吸食毒品、迷幻藥等類似物品時,就不能再和他同行,違反者處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但參考日本立法例,排除了18歲以下直系親屬或客運業乘客。 黃國昌強調,提出民事訴訟法修法,目的是希望被害人能透過較簡易迅速的訴訟程序獲得賠償,在草案明訂,因駕駛動力工具而導致損害的求償事件及相關保險給付,都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被害人若在一審取得勝訴判決,法院就可依職權直接簽發假執行,對加害人或保險公司求償速度,都能較快速進行。 出席記者會的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說,因拒絕酒測罰9萬,一直被認為是富人條款,對富人而言,即使罰款90萬也沒有嚇阻效果,「同車共責」是預防性修法,有關被害者對加害者的懲罰性賠償的請求權,也非常重要,她直言,雖然法院判賠,但被害者家屬往往不可得,希望大家每一天都開啟「酒駕零容忍」的心理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