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蕭督圜】七一啟動二次回歸 北京意志將重塑香港面貌

HONG KONG, CHINA - JULY 01: The flags of China and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fly after a flag-raising ceremony at Golden Bauhinia Square on July 1, 2020 in Hong Kong, China. Hong Kong marks the 23rd anniversary of its handover to China on July 1 after Beijing imposed the new national security law. (Photo by 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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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淡江大學一帶一路研究中心副執行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在6月30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後,於當日晚間十一時由香港特區政府正式刊憲並即時生效。這份由北京操刀的《港區國安法》,從正式公佈前已發揮強大的威嚇影響力,不僅讓陳方安生、陳雲等資深民主人士宣布退出社運活動,更讓年輕一代追求自決的香港眾治、香港民族運動等團體宣布解散。

法案公佈之後,香港的空間內將不再容許任何有違或有阻北京的異音,香港將依北京的意志與期待被形塑出新的面貌,或許不久後香港將重現當年鄧小平所說的「馬照跑、舞照跳」的光景,香港的社會穩定、經濟繁榮都可能更勝過往。但百年來那個東西薈萃、融匯華洋、尊重多元文化思想及生活方式的香港,已經畫下了歷史的休止符。

根據港府公告《港區國安法》總共六章、66條法律條文的內容,比之前媒體報導的草案來的更具體而微且強硬,我們可以從幾個面向來觀察北京意圖與可能影響。

第一,就總體面向而言,條文在總則中強調「罪刑法定原則」與「無罪推定原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也在公告前強調不會溯及既往,就是希望能緩和國際與香港社會對國安法的疑慮與恐懼。但從去年的反修例運動中香港各界已經多次表明,重點並不在於法律條文本身,而是對北京的干涉及中國的法律體系缺乏信心;「法律是為政治服務」,是香港社會對中國現況的普遍認知及最大擔憂。尤其在此次北京推動立法的過程中,香港社會參與者寡且過渡期短,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表示,《港區國安法》是在充分考慮兩制差異和香港具體情况下擬定,會確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但民眾的信心恐非短期可以恢復。

第二,在第二章的「港府職責與機構」中,不僅規範了香港特區政府仍需自行完善本地國安立法,更強調港府須加強國安教育及國安工作的宣導與管理;此外港府亦仿效澳門成立國安委員會,並將港府中主要官員納入,除行政長官外,包括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國安部門負責人、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更重要的是,香港國安委員會不受特區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訊息不用公開,作出的決定也不受司法覆核;此外,國安委會議將由北京指派顧問列席指導。

而讓港人憂慮的是,根據條例,未來警務處的國安部門只需經過行政長官同意,即可進行通訊監聽和秘密監察,與當前《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的規定大相逕庭。這一方面突顯北京在當前國際變局中,對香港遲未立法而成為中國國安破口的不耐;另一方面,北京仍期待在不破壞「一國兩制」的基礎上完成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故而國安法執行的主體仍是港府。但從結構上來看,特首是北京以有限選舉選任,而政府官員是特首提名經北京同意,實質上都是北京指派的人,但北京將這些人都拉進國安委中再輔以北京的監軍實行共同管治,這樣的「港人治港」無疑替「高度自治」書寫了新時代的意涵。

第三,北京在此次國安法第三章中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種罪刑,都將判刑的上限拉高至無期徒刑,顯見北京打擊港獨及外部勢力的力度。從媒體報導香港警方的消息來看,未來香港集會遊行活動中只要旗幟、口號涉及分裂國家者皆屬違法,不論是藏獨、疆獨、台獨或是港獨。而為了避免過去司法體系與行政體系不一致的判斷,在國安法第四章中規定可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而法官有危害國安言行者將終止其法官資格。

同時在第四章中也規定,警方對於有國安疑慮的財產收益得以凍結,對於在港的境外性組織或是境外當局與政治性組織代理人可要求提供資料。而未來律政司長更被賦予在國安案件中,於特殊條件下可以發出無須陪審團即可申理案件的證書,三名由行政長官指定的法官即可完成審判作業,並具有事實裁判的職能,一舉改變了過去香港的司法體系制度。

第四,北京在第五章中載明將在香港成立國安公署,做為北京收集訊息、分析研判及指導管理港府的重要單位,且更重要的是,當港府無力做為或不能滿足北京安全需求時,得以依法行使職權處理國安案件,這顯然是北京最厲害的殺手鐧。因法規中規定,國安公署的人員與車輛不受香港特區政府管轄,並享有特區法律的豁免權,甚至港府部門須提供必要的便利與協助,否則將被追究責任。最後在第六章中規定,當香港特區法律與此國安法相牴觸時,以國安法規定為準,而最終解釋權亦屬人大常委會。從這樣的表述已可明白的理解,國安法及國安公署是做為北京完全管治香港最直接的工具,自2013年底習近平總書記設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並自任主席後,即有意繞道改變香港的管治體系,而如今在反修例運動後找到最佳的藉口,完成北京對港的最終部署。

總結而言,北京在2003年面對香港七一遊行的五十萬人上街後,就一直心存芥蒂卻苦於難有突破,是以常言道「人心沒有回歸」,而後亦曾努力想創造條件完善管治都未如願。但2019年先有中美貿易戰在前,後有反修例運動在後,激發北京本身的安全憂慮,故而以法律工具為基礎、以政治管控為核心、以經濟繁榮為號召、以梳理人心為目標,希冀以《港區國安法》來創造香港的第二次回歸。香港的社會人心是否因此即皆心向中央還待驗證,但唯一可確認的是,在2020年的七月一日之後,香港的本來面目將不復存,迎來的將是北京意志下的新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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