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劉宜君】考試院大而無當?公務員五味雜陳?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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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學系教授兼院長

隨著年終歲末,家家戶戶除舊佈新,士農工商各行各業也期待辛苦了一年後有個好的結束,迎接新的開始。立法院近日也在年終大清倉,近日比較受到議論的是三讀通過由民進黨團提出的《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將考試院考試委員人數,從19人減為7至9人,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從6年改為4年。

立院三讀通過此一法案,對於明(109)年1月6日即將過90歲生日的考試院,送了一個不易承受的大禮,雖然不知道我們國父若是地下有知,是否因而憂心落淚﹖但肯定的是由於考試院試委人數刪減,任期縮短,變動幅度過大,短期勢必明顯影響考試院現行的任務與業務,至於長期對於國家考試制度辦理的衝擊,值得關注。

同一日相較於考試院的修法,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監察院之下設國家人權委員會,置委員10人,監察院長及具有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第1項第7款資格的監察委員7人為當然委員;主任委員由總統於提名時指定監察院長兼任,副主任委員由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互推1人擔任。同時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下設3組,研究企劃組、訪查作業組、教育交流組;員額編制約32人到45人。

明明是五權分立之下「平起平坐」的院級機關,同日修法的待遇「天壤之別」,考試院組織比不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開句玩笑話「考試院當初不應設置在離市中心清幽的木柵,應該落腳在立法院的隔壁,或是還能搏個敦親睦鄰的待遇」。如果考試院不在木柵,今日命運會扭轉嗎?

對比的是,當立法委員認為考試院「大而無當」的同時,考選部為加強與地方政府、地方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團體及民意接軌,了解各地方公務與專技人才之實際需求,在全國各縣市辦理座談會,廣納各界意見,作為考選政務推動參考。

有趣的是,當日一則新聞討論「9年沒考上公務員,還要不要繼續考?」故事內容是描述父母均是公務員,一心一意也要兒子當公務員,沒想到9年過去了,還是沒考上,面臨是否繼續拚國考的抉擇。由此可知,國家考試制度在考試院主責下辦得公平與公正,始終能吸引有志服公職的民眾願意投入時間與心力參與國家考試。另一方面,部分立法委員對於考試院這樣的評價,對於過去認真參加國家考試而擔任公職的全國公務人員而言,當知道舉才自己的機關被認為是「大而無當」時,心理多少也是五味雜陳吧。

我們尊重立法委員對於考試制度改革的權責與用心,也期待同屬五權分立之下的各院級機關與人員,不論是立法院、立法委員、監察院、監察委員、考試院、考試委員,彼此理解與體認不同機關與不同委員分別在為民喉舌、監督行政權與為國舉才的使命與功能。套句常見的因果說法「怨怨相報何時了,劫劫相纏豈偶然」,為了國家發展與民眾福祉,期許「院院相較要能了,員員相輕祈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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