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孟繁露】放開曾經緊牽的手

張清芳連續兩天小巨蛋開唱(2) (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為南加州資深兒科醫生

有名的歌星離婚,因此報紙上又見到這個熟悉的理由:

「無法克服的差異性。」

不確定其他國家的法律,只知道在美國irreconcilable differences是無過錯離婚的依據之一,也是好萊塢婚姻劃句點的理由。既然當初會結婚,至少在說「我願意」的時候,應該不存在這個問題,那麼發生了什麼事呢?

很多人用「我們漸行漸遠」來描述這個過程,但英文常用的說法是「we grew apart.」聽起來差不多,其中卻有細微區別。

今天的社會,普遍認為個人發展是重要的,不管是知識或心靈層面,持續的學習和成長都被鼓勵。二三十歲踏入婚姻的男男女女,並不會因為已婚身分就停止自我提升。既然這樣,假如兩個人在多年後因為各別成長,形成了有距離的看法,而不適合再共同生活,豈不是相當自然,甚至正向的事情嗎?

這說法有無漏洞?我每次想研究議題的時候,都會抱著真理越辯越明的信念,仿效希臘先賢,去找人試著做一個辯論。沒想到以上推論這番道理,讓我找不到對手,因為訪問的人都比我更極端。

「維持一輩子的婚姻好可怕喔,本來就無法想像。」(說這話的人是已婚者)

「不離婚只是因為很麻煩,像懶得擦桌子上的灰塵。」

「結婚的時候就應該簽好合同,像任何契約一樣,先訂下時限,如果到時候一切順利,再考慮續約。」

不少女性朋友對「續約」的說法熱烈贊同,基於好奇,我便徵詢大家第一次想訂在多久以後。

「三年」是許多人的回答,也有幾個說一年的,好在還沒有說三個月的。

「續約制的好處很多啊,」跟先生相敬如冰的某人妻嘆道:「不敢離婚,就是為了怕傷害小孩。如果大家都採取這個制度,社會慢慢就習慣,相處不來就不續約。老公們也能更注意自己的行為,不會覺得,太太就該燒飯帶孩子聽話,反正她也不敢落跑嘛。」

由於沒有人願意當我的辯論對手,只好自己權充,換一件衣服,走到反面去開場:「難道婚姻就不能使人成長?跟配偶一起成長不是更有挑戰性?婚禮上要講那一堆誓言,不就是表示願意攜手度過風雨?」

這次有人發話了,但我仔細一看,還是同樣的臉,不過再改個裝扮而已——很像年輕人YouTube上常用的手段,一個人戴假髮扮演全家。我沒好氣的問:妳,也就是我自己,是來攪局的嗎?

「這個辯論有其毛病,所以我來插話。」第三個立場似乎很冷靜,「你們兩種說法根本沒有衝突,就好像佛教和基督教。」

「請不要牽扯到更複雜的議題!」一號二號同時抗議。

「抱歉抱歉,回到原來的討論 。我們都是學醫的,用生理學做個比喻:人可以自我發展,也可以與配偶一起成長,但每個人就是不一樣。細胞突變的速度,血管硬化的速度,每個個體都不同,所以有些人能共度一生,有些人最後必須分開。」

「你在說廢話,」一號嗤之以鼻。

「如果一個人飲食沒有節制,血管硬化就會加速,這是他自己造成的。如果一個人不好好經營,婚姻就會失敗,這同樣是他要負責的。」二號很嚴肅。

「你說的正好是重點啊!就算一個人盡責照顧自己的身體,還是可能得病;配偶單方不說,就算夫妻兩人,也可能盡力去經營婚姻,但就是有人最後會產生差異。世上有幸運者直到死前都很健康;有些伴侶能相守一輩子。但有病的人生也可以完善,婚姻不能持續也並非失敗。」

三號繼續下去:「最好的想法,就是把婚姻想成階段性任務,每個家庭的任務不盡相同。有小孩的夫妻,這關係提供一個安穩養育的環境。沒有孩子的,或許享受兩人世界,也可能共同打拼事業。如果這個階段已完成了,或環境對任務不利——好像那些小孩生活在刀光劍影中的家——為何要勉強維持這個人工關係呢?」

「階段性的任務,」一號二號邊重複邊沈思。「像日本人的卒婚嗎…但總覺得,這些人不過是懶得離婚而已。」

「我不是日本人,不敢說對他們的民族性有多瞭解。但在美國大半輩子,覺得西方在結束舊關係,開始新關係這方面,比較放得開。有孩子的夫妻重新嫁娶,甚至兩家來往良好,不是稀奇的事。但亞洲的離婚夫婦較不容易做到,這又在離異的女性方面相對顯明,有孩子的女性不願輕易離婚,多少因為社會風氣。」

「社會在改變了,離婚率也節節高升。」一號接口。

「許多人都把離婚率升高當成負面的事情,但換一種想法,或許這只是反映,婚姻制度越來越不適合多數人而已。」

三個立場都閉嘴了,因為知道,說了比較聳人聽聞的話,可能會被吐槽…

但我從心底深信,人要活出對自己有意義的生命,是天賦的權利。世間的一切都在流動,生命也在不斷改變。婚姻只是這個過程的一部分,就如同任何不需永遠執著的事物。 同樣,我也仍為新婚的佳偶高興,仍為偕老的伴侶感動。

生命雖無常,仍是美好。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