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曾志超】台商回台投資亮眼數字背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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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etty image

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近期政府最常宣揚的政策,非台商返台投資莫屬,目前已號稱有近六千億的投資。若相關投資案都能完全落實,台灣經濟是將蒸蒸日上。惟亮麗的數字,卻隱藏不少問題,值得深入探討。

台商回台投資相關措施

自從去年美中貿易戰以來,兩國相互增加關稅,雙方經過數回合的談判,不僅沒有達成協議,報復性關稅範圍還不斷擴大,原本美國已對總額2,500億美元的陸輸美商品加徵25%關稅,10月1日還將提高至30%,其餘的三千億商品分為二階段加稅15%,其中約一半商品已於9月1日施行,剩下的商品也將在12月15日加徵;中方亦分三輪對美國輸中商品多次加徵關稅。

二國貿易紛爭已經打壞原有的國際分工體系,全球供應鏈面臨重組。美中二國為全球最大的二個經濟體,亦為台灣最重要的二個貿易夥伴,G2關稅戰台商深受衝擊,因而有不少台商有意回台投資。政府也見到此一趨勢,於去年底提出《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提供單一窗口與相關獎勵政策,推動製造業回流。

為提高台商返台投資,政府主要提供二大政策:首先,提供外勞名額,申請初次招募人數及所聘僱外國人總人數之比率,得於3K5 級制及 Extra 機制基礎下,再提高比率至15%名額;其次,提供總額度新台幣5,000億元貼息貸款,以「委辦手續費」為名的貸款高達1.5%利息補貼。

經濟部9月11日的新聞稿指出:截至目前已有134家廠商響應台商回台投資方案,累計投資金額逾5,841億元,可望帶來51,494個本國就業機會,數據頗令人驚豔。

獎勵措施有檢討之必要

多數的投資案仍只是意向書,亮眼的數字是否能落實尚有待觀察。不過更需要關切的是,政府提供的增加外勞數量與貸款利息補貼都有嚴重後遺症,可能有以下幾個弊病,並不符合台灣整體利益:

第一、產生排擠效果:台灣僅為蕞爾小島,土地、勞工等資源均有限,不可能成為世界工廠,故應優先爭取高附加價值的產業。然政府卻提供回台投資的企業得增聘15%外勞,等同鼓勵投資3K產業。根據勞動部的統計,七月底產業外籍勞工已經超過45萬人,加上脫逃的五萬人,在台已有50萬低階外勞,未來增聘後人數將再爆表,勢將搶奪國人的就業機會,並讓薪資水準難以提升;勞力密集產業續增,也會排擠技術密集產業回台的機會。

第二、利息補貼金額相當驚人:台灣財政狀況不佳,政府卻還亂花納稅人的錢從事利息補貼,主要財源是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支應,但從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預算書根本看不出國家基金究竟補助多少金額。只能根據預算書的說明看出端倪:截至108年7月31日止,銀行核准貸款的金額為641.17億元。另外,在國內企業抗議被排除在適用範圍之外後,政府又加入「根留台灣企業投資方案」,比照台商回台投資方案,由國發基金匡列貸款額度約800億元,以及「中小企業在台投資方案」,運用財源則來自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匡列貸款額度初步約200億元。三項專案補貼的金額都相當可觀,政府有必要明確公布今、明二年預計補助的所有金額。

第三、貸款浮濫:經濟部為達到政策目標,貸款十分浮濫。提供第一批台商貸款竟然提供過高的利息補貼(1.5%),已經接近廠商貸款市場利率,且貸款期間高達10年,導致國發基金匡列200億元貸款額度,不到五個月不只全數用罄,還超額至三百七十七億元。後才被迫修改《歡迎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貸款要點》(即所謂的「歡迎台商回台投資方案2.0」)降低補貼利率,並縮短貸款期間至五年,經濟部訂立過高的補貼利率與十年貸款期間顯有錯誤,應追究部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轉移五缺問題:台灣投資面臨包含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等「五缺」問題,五缺中尤以電力問題最讓人憂心,民進黨推動「非核家園」,對基載電源開發與電力穩定供應形成莫大挑戰,因為再生能源無法擔任基載電力,而且非核造成火力發電與碳排量大幅增加,嚴重影響國民健康並造成環境汙染,而新增投資中不乏高耗能的半導體廠,電力成為未來經濟發展的重大變數。政府不設法積極解決台商最迫切的五缺問題,僅以盲目撒錢補貼利息與讓企業得以大舉增聘外勞,轉移當前最亟需解決的問題。

第五、資金恐轉往其他用途:在美中貿易戰愈來愈激化的背景之下,許多台商原本就有回台投資的計畫,且多數台商並不缺錢,但基於免費或是超低利息的資金不用白不用,還是會申請利息補貼,再將原本要在台投資的資金投入不動產或是金融投資,將造成不動產飆漲等問題。

第六、降低資金回台的誘因:海外台商因美中貿易戰衝擊,考慮將資金轉移回台投資,但因政府提供接近免費的資金,就不需要將海外資金匯回台灣。政府為引導台商匯回海外資金實質投資,加速台灣經濟轉型升級,特於八月制定《行政院核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簡稱《海外資金匯回專法》),由於專法的管制較嚴格,需經洗錢與資恐防制的兩次審查,並需放在專戶至少5年,且不能投資不動產或Reits(不動產投資信託),根據財政部推估,海外資金專法預估可誘發每年4,272億元資金匯回,每年可以增加248億元稅收。不過專法上路近一個月,僅3件申請案、合計8億元資金回流,與台商瘋狂爭取利息補貼的情況有如天壤之別。

第七、缺乏稽查機制:申請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貸款資格寬鬆,又加入「根留台灣企業投資方案」與「中小企業在台投資方案」,相關辦法雖明文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各承貸銀行得派員前往借款人處調查有關貸款運用情形,借款人不得拒絕。且借款人應保持確實完整之會計紀錄及憑證,如有移用貸款情事,承貸銀行應將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對該案已支付之手續費全部歸還。但經濟部在限人力下,根本沒有能力稽查這麼多的貸款案。

政府應拋棄數字目標

台商面臨美中貿易戰等衝擊,正重新布局生產據點,本就有大量的台商有返台的意願。政府在資源有限下,應優先迎接高附加價值的投資案與傳產轉型升級投資案,始有助於台灣長期的發展。惟政府卻以撒大錢並提供外勞等政策,不分對象鼓勵台商回台投資,殊不知提高表面的投資數字,僅有短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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