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江元慶】最高法院門前高懸的帽子

圖片來源:最高法院網站
圖片來源:最高法院網站

最高法院的「大法庭」已經在今年7月4日成立。在全新裝潢、寬敞明亮的法庭內,側壁有一幅書法:

「蔽芾(音同「費」)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音同「拔」)。

蔽芾甘棠,勿剪勿敗,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剪勿拜,召伯所說。」

這36個字,語出《詩經》裡的《召南.甘棠》。用極簡的白話文來說,這段文意是:不要去砍伐、破壞、毀傷甘棠樹,因為,召伯曾經在樹下辦公過、休息過、住宿過。

從字裡行間可知,這是借物詠人的懷情詩。詩裡,借的物,是甘棠;詠的人,是召伯。

召伯是誰?最高法院為什麼會以他做為設計大法庭的象徵?

召伯,姓姬,名奭(音同「事」),是周武王的弟弟;因封邑於「召」地(今陝西地區),後人因此稱他為召伯、或召公。他曾輔佐兄長消滅酒池肉林、荒淫至極的紂王。

武王伐紂後,召伯留在陝西治理政事;政務之一是擔任法官,為民排解紛爭。他的行事,被後世譽為「廉吏始祖」。

召伯清廉事蹟的顯例,正是這首《甘棠》之詩。有一次,因氣候炎熱,當地官員命令百姓空出房舍,供召伯使用。召伯制止,就近在甘棠樹下辦公、判案。甚至,民眾出於體卹,端來的水,他一口不沾。

最高法院「大法庭」裡的這首《甘棠》之詩,是由孔子第75代子孫、書法家孔依平墨寶。由「至聖先師」後嗣手書「廉吏始祖」的清廉事蹟,足顯最高法院對召伯敬崇之極。

然而,來看看石木欽「司法風暴」。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指控,在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及在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和訴訟中的當事人翁茂鍾有私下接觸。根據申請主動調查的監察委員發布新聞稿指出,石木欽和還在審理中的當事人「過從甚密,並多次接受招待」。

石木欽則以「當法官不能沒人性」,發表聲明澄清,表示認識當事人30多年,自認問心無愧。甚至,石木欽還發出律師函,批評司法院長許宗力「失職操弄」,詆毀他的名譽。

此案風波越滾越大,除了石木欽辭官獲准,還扯出有多達十名最高法院法官接受招待。其中,備受矚目的,是最高法院「大法庭」首任審判長洪昌宏;他證實,雖有和翁餐敘,但和對方零互動,連對方名字都不清楚,且對方是餐會中間才加入。

翁茂鍾被控炒股案,原本的8年徒刑,獲改判為4個月,易科罰金定讞。依石木欽說詞,他的確認識翁茂鍾;從洪昌宏所言,翁茂鍾也確實和最高法院法官同桌宴飲。

近千年前,也從事審判工作的召伯,因清廉自持,留有「甘棠遺愛」、「甘棠有蔭」成語,垂世迄今;他不飲民之水,成為清官典範。千年以後的當代台灣,竟有約十名最高法院法官與商人吃飯,毫不避嫌。

古今對照下,何止遺憾,何止令人浩嘆?更何況,三審法官與商人的宴席間,有無討論官司事?這些飯局又是誰付的帳?

遙想召伯當年的封地上,每當有清官離任,鄉民就會在城門高掛官靴,寫上官員姓名,祝願他仕途騰達,造福更多百姓;若是贓官調離,高懸的則是官帽,翹盼他早日被摘了烏紗帽。

設立不滿百日的最高法院「大法庭」,除了側壁有《甘棠》之詩,部分牆面、牆柱、天花板,也都置入甘棠元素。未料,古之甘棠,蔭愛民眾;今之甘棠,竟遭玷辱。大法庭裡的甘棠,備極難堪,古今對照,格外諷刺。

目睹最高法院的這般官商景象,在老百姓的心頭,恐已在最高法院的大門前高高懸起了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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