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王信】一位銀行員之死

石木欽案爆出多名司法官與富商翁茂鍾(圖)不當接觸,法務部今天公布調查報告,11名檢察官、檢察長及9名調查人員將依情節行政議處或司法調查,與翁男相關4案將重啟調查。(中央社/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為律師

牽涉多位司法高層的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案,經媒體踢爆後,過程是這樣的:

富商翁茂鍾向百利銀行貸款3億,留有本票擔保。銀行員諸恩慶持本票向翁茂鍾追債。翁茂鍾手下的財務經理隨即自首「偽造本票」,獲判緩刑確定。翁茂鍾因「本票為偽造」,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免還3億。翁茂鍾立即控告諸恩慶刑事偽造文書及民事商譽求償5億元。

在如此巨大的壓力下,諸恩慶三十多歲英年心臟病發而死,翁茂鍾則繼續向諸恩慶遺孤追討5億。

此案是司法高人指點加上勾結多位法檢,聯合逼死了小小銀行員諸恩慶。各方抨擊都很到位,法學教授林鈺雄將之評為「讓台灣法律倫理退後30年」。筆者悲傷之餘,補充三點觀察:

一、

各方政治與金錢勢力都想結交司法,改變判決的結果。手握權力的法檢誘惑極多,要一生把持住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在此謹向頂住所有壓力的好法檢致敬:真的辛苦了!

以諸恩慶案而言,我們應考慮修法放寬聲請法官迴避事由。現行法除了親屬關係迴避、法官曾任該案代理人或證人等迴避外,必須「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才可以聲請迴避。要當事人證明法官有偏頗之虞是極度困難的事,應該放寬至只要諸恩慶發現他的法檢們曾跟翁茂鍾接觸,一點點蛛絲馬跡,就可以成為迴避、上訴或再審事由。

二、

法檢工作量超爆肝,平均1到3天要結一案,最高法院民事法官2018年平均年結188案,越往基層地方法院就越繁重。這麼短的時間,能維持每一案都精明洞察嗎?有時間思考嗎?這樣的工作量,奉公守法的好法檢,可能會產生整個國家都虧欠我的感覺。

工作量的解決之道沒有好辦法,只有給錢給人。薪資、加班費調高、給足,員額、輔助人力要增額、補實。模仿新加坡的高薪養廉,會有一定的效果。

國家整體資源分配,司法預算增長,應有某一處要削減。前一陣子我國正在討論是否要引入萬分昂貴的陪審制,現在擠壓其他預算,提高司法預算,先搶救被石木欽案傷害的司法信賴感。

三、我國應考慮「證據法」立法與引進美國的Discovery制度。

目前法官看見的案情以當事人能提出證據者為限,太過破碎,不夠立體。翁茂鍾的經理自首「偽造本票」是很厲害的招式,破解之道是引入Discovery程序,讓法官看見翁茂鍾與他的經理對話全貌。如果發現有刪除通訊,就以「證據法」做不利翁茂鍾推定,以藐視法庭辦理。等到「證據法」立法、引進Discovery制度等基礎工作齊備,我們就可以慢慢走向更加昂貴的陪審制。(參見「參審制與陪審制」Jul 21, 2020 Yahoo 專欄 )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