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王皓平】萊豬再過一天就來了 蘇貞昌確定要跟地方硬著幹?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

立法院12月24日審查通過進口萊豬的九項行政命令,在此之前,蘇內閣即宣誓針對進口有萊克多巴胺的外國豬肉與牛肉,請國人不要擔心,因為行政院設有五大把關機制。此一宣告無疑是要國人安心,就算萊豬進入台灣,政府將是食品安全的強力監督者。

除此,蘇貞昌院長過去亦曾於2012年3月7日表示:「在所有的國家施政中,政府最必須嚴格把關、絕對不能寬鬆的就是食品安全,政府禁用萊克多巴胺(瘦肉精),就是我在行政院長任內規定的;但國民黨執政的政府這次決意開放含瘦肉精的美國牛肉進口,絲毫不顧國民健康,完全違背政府應有的作為。」

是的,作為人民依靠的政府,應致力於人民關心的食品安全問題,所以蘇貞昌內閣訂定五大把關機制,這些機制分別為派員赴美國查察未曾來台的肉品廠經檢查後才能進口、新增肉品的部位貨號從源頭管制肉品流向、進口豬肉必須逐批查驗是否符合國際標準、清楚標示台灣豬與進口豬讓國內消費者自由選擇,最後第五項為加強查驗並嚴懲不符規定的肉品業者。

從這五大把關機制來看,政府確實用心良苦,在面對美方肉品強勢來台,又必須回應美方施壓換取國際空間,所以想出這些「不得不」的行政措施。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也能理解中央政府這些「不得不」的窘境,遂而紛紛制定比中央更為嚴格的「地方自治條例」,不管是萊劑殘留量或是處罰的規定都更甚於中央,讓台灣基層的老百姓得與萊豬隔離,讓廣大老百姓食的安心。

況且,近來行政院已再三重申,學校校園只能用國產肉品,而且責成教育部修訂團膳契約範本,明訂一月之後學校的「營養午餐」只能使用國產豬肉。而在此中央政策之下,地方政府位處政策落實的第一線,自然以謹慎且嚴格的態度面對萊豬進入各地方的肉品市場。同時,因為最近屢見台灣豬肉標章濫用的情事;而為確實杜絕萊豬進入校園,所以有些直轄市、縣市議會在其所制訂的自治條例中,多數訂有罰則,而且有21個縣市要求「零檢出」,僅新竹市未有零檢出的要求。

所以總的來說,各地方議會其所制定的地方自治條例,其實是在協助中央政府食品安全政策的落實;而如今面對「有罰則」的地方自治條例,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及第30條之規定,行政院及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將「核定」這些地方自治條例是否牴觸中央法規時,若作成「不予」核定使這些條例無法生效,那就等於是中央政府自打嘴巴。

況且,依照「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738號解釋」之意旨,這些地方自治條例,其目的在於追求國人公共安全及身心健康之目的,地方可基於各地方的生活環境,訂定比中央法規更為嚴格的規定,而這樣的規定又有助於中央食品安全政策的落實,故若指稱該等地方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規,那實為中央政府的自我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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