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達達令 】不要在二、三十歲的時候死去

Female Standing in Front of Modern City
圖片來源:Getty image

「不要在二、三十歲的時候死去。」——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是法國文學家羅曼·羅蘭說的。

這段話的全文是:

「大部分人在二、三十歲上就死去了,因為過了這個年齡,他們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後的餘生則是在模仿自己中度過,日復一日,更機械, 更裝腔作勢的重複他們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所愛所恨。」

以前我覺得這個說法,是為了激勵我們要保持一顆跳躍靈動的心, 要保有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與樂趣。

可是如今我卻多了一層理解,不要在後半輩子模仿自己而過,不僅僅可以讓自己樂活,更可以讓自己的兒女樂活,也能讓身邊的人樂活。

你無法想像一個把自己生活過好的人可以給身邊的人多少幫助,就如同你要感激如果能夠遇見一個把自己生活過出味道的人,就算你只是跟他說幾句話,你也會變得積極向上。

以前我總是會抱怨自己為什麼會受到那麼多的束縛,後來我明白了這是我自己的問題,我不願意走出這個圈子,於是我總是困在這個天地裡,被我不喜歡的負能量影響,我心裡雖然委屈難受卻無能為力。

後來我才明白我要做的事情,不是去跟他們辯解,更不是去說服他們接受自己或者明白自己,我要做的是要離開他們,遠離這個圈子。

這個世界上總有人過著我想要的生活,我要做的事情就是去尋找這樣的人,看看我要完成哪些事項才可以靠近他,剩下的事情就是腳踏實地步步為營就好。

這個世界一直都是平衡的,總有人要渾渾噩噩的過生活,也總有人拚盡全力也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這些人都沒有對錯的評判標準之分, 而你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區分清楚,哪一種人是你所嚮往以及你可以盡力靠近的。

我所強調的,不是不切實際的飛蛾撲火,而是往看得見的光亮去努力,不要忘了這個重點。

因為沒有人會為你的選擇負責,所以你得衡量這其中的代價你是否能夠承擔,亦或者還是乖乖回到父母的懷裡,過著雖然不高興但是還算很舒服的生活,這都取決於你自己。

昨天我在社群專頁上問大家,想知道對你而言,今年意味著什麼? 其中一句回答我很喜歡─ ─重新開始而又失去的一年。

我向來不喜歡什麼逆轉勝苦盡甘來的起伏故事,我總覺得每一年我們總有些進步,每一年也失去一些本就不屬於自己的部分,這就如同有些動物每到一定季節就要換一層新皮,雖然有些疼痛,但是也算是長大了。

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鳳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機運與能力,而且這樣的大火淬煉疼痛,又有幾人願意經歷承受呢?

不要在二、三十歲的時候,讓自己的靈魂死去。

至於他們怎樣,那些別人怎樣,都跟我沒有關係。自私不是為了躲避責任,因為你本來就沒有那樣的責任,而是躲開那些與你不同路的人,僅此而已。

想用崔健的歌〈花房姑娘〉收尾:「我獨自走過你身旁,並沒有話要對你講。」

這一切都是為了講給我自己聽,如果有一個人聽懂了,那我很感激才是。

本文摘錄自《你不能總把這世界的光芒都讓給別人》

作者:達達令

出版社: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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