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軍史上的今天】《凡爾賽和約》生效

編譯崔敬熙/綜合報導

1920年1月10日,代表第1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的《凡爾賽和約》,經國際聯盟承認後正式生效。然而條約中第231條款逼迫德國承擔戰爭所有責任,限制其軍事能力,使其割讓領土並支付巨額賠款,埋下日後引發第2次世界大戰的種子。

1918年11月11日一戰停火,經過巴黎和會長達6個月談判的協約國、同盟國代表,1919年6月28日在法國巴黎的凡爾賽宮簽署和約。其中對德國的條件極為嚴苛,仇恨的種子自此埋入德國人民的內心,並在納粹黨的鼓吹下萌芽。

不過亦有史學家認為,與德意志帝國1918年與蘇俄簽署的《布列斯特—立陶夫斯克條約》,俄國割讓25%國土、44%人口、90%煤產地等條件相比,協約國對德國已算「仁慈」。

《凡爾賽和約》對德國要求巨額賠款,一般認為是導致二戰爆發的原因之一。(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