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週26萬件!8微罪不可檢舉後舉發反暴增 交通部:執法強度未降低

交通部長李孟諺。行政院提供
交通部長李孟諺。行政院提供


交通部6月30日起不開放民眾檢舉8項微罪,包括路口、公車站、併排等臨停,及騎樓違停、機車講手機等,但警方仍可取締。交通部今(8/2)表示,新制上路後一週有26萬件舉發,民眾檢舉數量少3萬件,但警方取締卻增加2萬多件,顯示警方執法強度並未降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規定,6月30日起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包括: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

另外還有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併排臨時停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交通部長李孟諺今出席道安記者會表示,新制6月30日上路,上路前一週共有24萬件舉發,上路後一週26萬件,檢舉項目限縮後,違規告發件數和罰單總件數反而增加,主要是因警方執法強度提高,其中很多是屬於逕行告發,像是測速照相、科技執法也佔很高比例,因此執法強度並沒有降低。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補充,檢舉項目限縮前一週,警方受理13萬件民眾檢舉,新制上路後一週檢舉量為10萬件,民眾檢舉變少,但取締舉發件數反而是增加了2萬多件,將請警政署針對安全重點維護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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