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週4天吃泡麵 18歲胃癌亡

1週4天吃泡麵 18歲胃癌亡

飲食作息不正常年紀輕輕癌症就會找上妳,一名十八歲男生因熬夜念書,從國三起約有四年時間常把泡麵當消夜,每周吃個三、四天,至大一時出現腹痛、噁心等症狀,就醫檢查竟罹患晚期胃癌,治療一年即病逝。 醫師說,醫學研究雖無實證指吃泡麵會引發胃癌,但泡麵等高鹽食物已確認會導致胃壁黏膜細胞病變,是胃癌高危險因子。因早期胃癌少有症狀,建議民眾一旦出現胃部不適、體重減輕、貧血、吞嚥困難、解黑便等症狀,應速就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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