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修法 北市籲刪二分之一私地主同意條文

都更條例修法 北市籲刪二分之一私地主同意條文

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今(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目前行政院正在研究中的《都市更新條例》提出修法建議,不僅要求部分法條應明確化,更反對公辦都更需要徵得市民同意,認為政府代拆的職權應在新版修法中予以保障,林欽榮強調,這次提出的建言,是代表整個柯文哲團隊發言,要捍衛政府的權能,不要受困於鄉愿的牽制。 都更卡關已久 修法壓力緊迫 過去被大法官宣告部分條文違憲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在即,目前已送出內政部,上週也由行政院政委張景森召集首次跨部會研商會議,待行政院版本出爐,便將送入立法院審查。 大法官釋字709號指出,當前的《都市更新條例》並未設置適當審議組織,且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與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不符;且申請核准都市更新時應具備之同意比率之規定,並不符合憲法所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此釋憲在2013年4月提出,至2014年4月止,相關條文已經失效,修法壓力緊迫。 頻向中央喊話 都更條例非首例 台北市長柯文哲團隊上任後,積極推動都更,但也面臨眾多都更爭議,其中永春都更案延宕16年,不同意戶針對市府核定的變更案提出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台北市政府敗訴,建商建照失效、都更案回到變更核定前,全區皆為重建狀態。 柯文哲曾表示,台北市如果照目前的都更速度,至少要200年才能完成都更,如果當時台南大地震發生在台北,恐怕將造成非常嚴重的傷亡,因此即便是為了防災考量,都更也是一定要做。 柯文哲任內頻頻向中央提出建言,《都市更新條例》並非首例,在日前通過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於立法院審查的過程中,柯文哲便曾針對軌道建設多次提出意見,更主動與交通部會談協商;面對世大運開幕式維安的疏失,柯文哲也主張,中央的內政部與憲兵部隊應與地方政府一起坐下來談。 大喊都更難做 北市府自有主張 林欽榮表示,2014年內政部就函示,公辦都更並不需要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然而在目前修訂的辦法卻要求公辦都更要有2分之1的私有地地主同意,這將讓公辦都更窒礙難行,且為地方政府的怠惰找藉口。 林欽榮進一步表示,目前民間對於由政府代拆的機制仍有疑慮,中央可以參考柯團隊所訂定的《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18條,設置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製作評估報告供市府參酌是否執行代拆。 林欽榮指出,相較於同意戶與不同意戶之間權利變換的程序,在「協議合建」的案例中是取得全體住戶的100%同意,應當享有更優惠的稅賦減免,以茲獎勵。 對於永春都更案判決北市府敗訴,林欽榮在訪談中直呼「踐行國家權力一定要這麼謙卑嗎?」、「99.2%的(永春案住戶)都同意了」。 林欽榮直言,他的立場就代表柯文哲團隊,主張要落實國家權力,考慮到北市府在此案的經驗,《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應該要明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的職權,並示範何謂「適法之選配作業」,針對都更戶的配地作業做出明確的法律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