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以上車輛排氣標準擬加嚴 違者最高罰6萬

記者李佩玲/臺北報導

為落實空污治理,行政院環保署研擬加強使用中車輛管制,未來對出廠10年以上汽車,將視空氣品質狀況及技術可行性等要件,加嚴其適用的廢氣排放標準,違反規定者可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藉此督促車主落實車輛應有的維護保養,或盡早汰除高污染車輛。

環保署指出,正積極推動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並參考模式推估移動污染源貢獻占30至37%結果,研擬加強使用中車輛管制,未來對出廠10年以上汽車,將視空氣品質狀況及技術可行性等要件,加嚴其適用的廢氣排放標準。此外,有關媒體報導未來對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將提高排放限制檢驗標準,違規罰款最高可達500萬元一事,環保署則表示,該罰則係指車輛製造廠或代理商違反排放標準的罰則,民眾無需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