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舊車換電動車 機車至少領2千3、汽車1.5萬元

環保署公布老舊車輛汰舊換新方案,汰換舊汽車購買電動車,最高可領1萬8000元。(圖:資料照)
環保署公布老舊車輛汰舊換新方案,汰換舊汽車購買電動車,最高可領1萬8000元。(圖:資料照)

環保署今天(11日)正式公告「老舊車輛汰舊換新減量效益補助及媒合作業辦法」,民眾汰換10年以上的舊車購買電動車,機車最少補助2300元、汽車1萬5000元,預估有超過1000萬輛汽機車受惠,補助獎勵期間從今年1月1日到明年12月31日。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表示,經統計,台灣10年以上的機車有630萬輛,小客貨車400萬輛、大客貨車12萬輛;占比以北部32%最多,其次為中部22%及高屏18%。

蔡孟裕說,有別於以往由政府補助民眾的作法,這次,可選擇把汰換後的減量效益售予對象歸屬給環保署或開發單位(如:科學園區、產業園區或地方政府),並依空汙、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獲得不同金額補助。

蔡孟裕舉例說,針對10年以上的老舊機車,如果歸屬於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獎勵金為1000元、空污減量補助金為1000元,既有的回收獎勵機制則是300元,等於可領2300元。

另外,為了鼓勵民眾在民國96年之前的老舊機車加速汰換,今年底前報廢可多領2000元,等於16年以上老舊機車可領到4300元。針對10年以上的老舊機車,如果歸屬給開發單位,則減碳獎勵可拿到1500元、空汙補助2000元、回收獎勵300元,總計可領3800元。

汽油小客貨車部分,汰舊換電動車所獲得的減碳憑證同意移轉給環保署後,可獲得空污補助2000元、減碳獎勵1萬2000元,再加上舊車回收獎勵金1000元,等於可領1萬5000元。

如果把減碳或空汙效益歸屬給開發單位,每輛汽油小客貨車可獲得減碳獎勵1萬2000元、空汙補助5000元、回收獎勵1000元,一次可領1萬8000元;客運業者換成電動公車可領2萬3000元、老舊大客貨車汰換成最新六期柴油車,一次可領19萬1000元。

蔡孟裕說,環保署「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上已整合機車、小客貨車、柴油車等相關選項,方便民眾選擇。民眾只要在「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中點選申請獎勵金,約1個月作業時間就可以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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