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社委會要求市府落實採光法案

十個社區委員會呼籲市府盡快落實執法,實施「採光」設施,以減少交通安全事故。(記者邢易霖 / 攝影)
十個社區委員會呼籲市府盡快落實執法,實施「採光」設施,以減少交通安全事故。(記者邢易霖 / 攝影)

為應對頻發的交通事故,紐約市議會去年通過法案,將移除靠近十字路口的停車位,以提高駕駛和行人的能見度,減少因駕駛盲區造成的意外事故,但至今法案實施緩慢,且市府承諾改善路口僅占全市2.5%;近日有十個社區委員會通過決議案,要求市府盡快落實法案。

雖然州法規定,禁止在十字路口或斑馬線的20吋範圍以內停車,但該法並未在紐約市實施,導致停車位過於靠近斑馬線,影響駕駛視線,容易導致車禍。

而紐約市此前通過的系列法案,要求每年改善至少1000個十字路口,包括減少路口的停車位,提升駕駛在轉彎時的能見度,並要求駕駛轉彎限速等,被稱為「採光」(daylighting)的措施。

位於曼哈頓、布碌崙(布魯克林)和皇后區的十個社區委員會通過決議,呼籲市府落實法案,取消位於十字路口的停車位;支持者以新澤西州的霍博肯市(Hoboken)為例,表示該區透過實施「採光」措施,七年來未發生死亡交通事故。

皇后區市議員克里斯南(Shekar Krishnan)也致信市府加速執法,他在信中寫道,無論行人、自行車騎士還是駕車者,都面臨繞過十字路口停車的挑戰。這些車輛遮擋視線,導致危險情況和嚴重事故。

他以去年底發生在法拉盛的死亡車禍為例,三歲華裔男童陳Quintas(Quintas Chen)在法拉盛大學點大道(College Point Boulevard)和第41大道十字路口,遭到20歲戈梅茲(Kevin Gomez)撞亡。

當時戈梅茲將車停在禁停區下車購物,回車上後,陳Quintas站在車子前面的人行道上,身高比前車蓋還高,但戈梅茲卻未注意到,撞上陳Quintas後駛離現場。

據了解,戈梅茲沒有駕照,有超速行駛的前科,還有一連串的車禍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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