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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歲童積欠128筆國道通行費 名下車輛是「他」的

桃園一名駕駛,積欠高達128筆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共7千多元,遲遲沒有繳納,高公局移送執行署強制執行,一查之下,車輛所屬人竟然是一名11歲男童,原來是男童的父親將車子,登記在兒子名下,企圖逃避責任,但所有罰則還是得由男童的義務人,也就是開車的父親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