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小五學童遭邱毅提告 綠委:浪費司法資源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前立委邱毅今年5月在臉書粉絲專頁,批評學運,引起多位網友與學生不滿,以情緒性字眼「禿頭」、「垃圾」等言論回應邱毅言論。而這番言論也遭邱毅提告,其中還包括一名年僅11歲的國小學童。對此,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認為,連法律責任都沒有的小孩都告,大可不必;綠委管碧玲也表示,一個公眾人物針對這種情緒性字眼興訟,並不適宜,只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前立委邱毅今年五月在臉書留言批評太陽花「學運扭曲台灣社會價值,造成反社會情緒蔓延而導致鄭姓男子選擇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發生……」,引來近五千名網友大罵邱毅「禿頭」、「垃圾」等情緒性字眼。邱毅為此提告,警方也在日前傳喚8人到案,包括6名大學生、1名餐廳女服務生與1名小五男童,除11歲男童否認犯案,其他7人均坦承罵邱毅,警方昨日並依公然侮辱罪將8人送辦。

對此,邱志偉表示,他已經失去了做人應有的態度與常識,11歲小孩有什麼法律責任?連法律責任都沒有的小孩都告,他的動機到底是什麼?難道邱毅不知道這樣告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意義?是要博取版面還是製造更多社會問題?他說,邱毅不檢討自己的作為,連11歲小孩都罵你,應該檢討他自己。

邱志偉認為,根本不用理會邱毅,他已經進入一種一般人無法理解的內心世界,一般人無法理解他的舉止行為。邱志偉強調,我是覺得邱毅大可不必,這只是製造更多社會問題,他呼籲邱毅,新聞版面已經夠多,不用搏版面了。

管碧玲則說,她自己也告過人,但那是基於對方散播不實事實,而不是基於評論性與情緒性的文字。她認為,因為通常大家會希望在臉書有更大的自由,所以有時候網友寫臉書會很情緒。管碧玲呼籲,如果是散播不實事證,雖然還是要維持基本的言論秩序,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比較不宜興訟,針對這種情緒性字眼興訟,其實也只是浪費司法資源。